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资料图。张亨伟 摄
公告明确,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公告明确,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公告明确,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中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为公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并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的企业;公共汽电车辆是指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票价营运,用于公共交通服务,为运输乘客设计和制造的车辆,包括公共汽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公告指出,已经办理免税、减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纳税额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发生转让行为的,受让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未发生转让行为的,车辆所有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辆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等情形发生之日。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
应纳税额不得为负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公告还明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退税额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8月17日,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完善新能源汽车相关支持政策、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营造汽车消费环境4个方面,提出12条措施促进郑州市汽车消费。
放宽车辆上牌户籍限制 8月24日起,实行“暂住登记凭条”购车政策, 放宽小型机动车注册登记车主户籍限制,方便外来工作人员办理机动车购置注册业务。
城市维护建设税预算数为190亿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6.13亿元,下降7.8%,主要根据与计征相关的增值税、消费税预计增长情况测算。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数为660亿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56.92亿元,下降7.9%,主要根据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收益及占用费收入预计情况测算。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11部门昨天(29日)公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就国六排放标准调整新能源汽车购置、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记者29日了解到,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近日印发通知,提出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用好汽车消费金融等五方面措施。通知明确,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并平缓2020年至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
答: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缴款信息查询”或“欠税信息查询”,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到具体缴款情况或欠税情况。答: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一般退(抵)税管理”,填写并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近日,工信部发布消息,根据相关要求,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经统计,第二十一批《目录》于2018年11月发布后,共有141款车型在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拟从《目录》撤销。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编辑 陈晨
第26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简称“目录”)日前发布,共有405款车型上榜,324款车型被撤销。有专家表示,本批次目录新能源乘用车中续航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车型较多,属于主流。
2017年12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并明确免税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