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主持召开2019年审判委员会第16次会议,讨论研究被告人林某故意杀人上诉案。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的一项重要探索和创新,此次会议首次邀请该案辩护律师到会陈述辩护意见,并接受福建高院审委会委员的提问。受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的委托,该院副检察长叶燕培列席会议并发表检察意见。(6月6日《人民法院报》)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普遍性要求,加强司法公开既是落实宪法法律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的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提出,要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扩大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及各类司法信息公开范围,全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审判公开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2013年11月,最高法院也已经公布《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法院积极创新庭审公开的方式,以视频、音频、图文、微博等适时公开庭审过程。在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同时,邀请辩护律师到会陈述意见,就是福建法院在司法改革背景下探索创新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扩大司法公开领域的先行先试之举,能够增强群众司法公正的真实感。
让审判权运行透明可视,才能确保司法活动最大限度地规范运行。事实上,司法审判程序的公开目的,也就在于将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形成判断的逻辑思路原汁原味展现在大庭广众之下,确保司法案件得到公正裁判。邀请辩护律师到会陈述意见,也有助于促进审委会委员充分听取控辩双方对案件关键事实的陈述及主张,确保依法作出公正裁判,努力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辩护律师到审委会陈述辩护意见,也是在把审判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明确提出,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制度体系。律师到会陈述辩护意见,不是参与表决,更不是对案件作出决定,相反却能够强化司法监督,进一步推进法院审判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律师审委会陈述辩护意见体现了福建高院审慎办理死刑案件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是福建高院构建法官与律师尊谅互信工作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人民法院走向成熟、司法自信的体现。而今在为其点赞的同时,也希望司法机关能够积极探索促进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渠道和方式,确保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与效果,共同守护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杨飞)
奋力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编者按:今年8月下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问题》一书由人民出版社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正式出版。习近平同志强调:“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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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八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名单公布,64家基层文艺院团被授予先进集体称号。达州文艺帐篷轻骑队队员 谭仕海:就我个人而言,只要我能上班一天,我就永远是帐篷队的一员。
历史上黄河大改道数次,在黄淮海平原上完成了由北向南、幅度达25万平方公里的扇形摆动。随着黄河堤防的修建,豫鲁两省数十万人被“圈”进河滩,在频繁的水患中艰难繁衍生息,生活在滩区的群众曾多达186万人。
11月24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诚挚的问候。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令人振奋、催人奋进,既是对广大劳动者的鼓舞和鞭策,也为我们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指明了前进方向。
总有一种奋发向上的力量 他们爱岗敬业,勇于创新 他们攻坚克难,甘于奉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阐释和贯彻落实,中宣部宣教局组织编写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读本》。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