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当作“停车场”,罚!8日,记者跟随武汉市武昌城管执法人员,前往中北路广厦领寓、东沙大厦等地,现场查处违规占道停车问题。
上午9时,在中北路广厦领寓门前,一些小汽车通过电子停车系统进入设在该大楼门前的“公共停车场”。记者现场看到,“停车场”内共有两排停车位。武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直属六中队副队长王海山指着靠近非机动车道的一排停车位说:“靠外的这一排停车位,全部是侵占公共道路,包括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盲道,地上的停车线也是物业私自划的。”
“我们收集了有关单位建筑红线图、市政道路规划图,然后一家一家实地测量。”王海山一边测量一边告诉记者,中北路单侧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绿化带总宽应该是11.5米,但实际测量只剩6.35米,也就是说被这个“公共停车场”侵占了5.15米。经测量,广厦领寓门前违规占道区域,宽5.15米,长50米,违规占道面积约257平方米。当场,城管执法人员联系广厦领寓物业,责令其立即整改。
武昌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武昌城管在中北路(岳家嘴-洪山广场)启动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的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共调查该路段22处机动车停车场,发现其中12处公共停车场存在占用人行道、盲道、毁绿、损坏市政设施和道路方砖等问题,侵占面积达2650平方米。目前,城管已向12家责任主体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进入处罚程序,其中6家已清退侵占的道路。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城管将对这12家责任主体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金额按“主干道每平方米200元,总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执行。执法人员还将跟进督促各单位整改,责令相关单位对损坏道路进行赔偿或修复。(陶常宁)
主要是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实施“多合一”问题综合治理。主要是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行各业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物业服务人员等工作职责,分岗位排查风险隐患。
一边是长期围而不建的城市空地,一边是市民停车难、缺少活动空间。正商创富欣城物业公司向记者表示,这块地既不是开发商的,也不归物业管,“是市政用地”。京广路办事处区域发展办公室范主任向记者确认,这块地属于市政(储备)用地,未来的规划是建设公共停车场,但“未来”是多久,范主任也说不清楚。
一边是长期围而不建的城市空地,一边是市民停车难、缺少活动空间。正商创富欣城物业公司向记者表示,这块地既不是开发商的,也不归物业管,“是市政用地”。京广路办事处区域发展办公室范主任向记者确认,这块地属于市政(储备)用地,未来的规划是建设公共停车场,但“未来”是多久,范主任也说不清楚。
按照要求,要加快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快速充电设施布局,满足全省电动汽车城际出行和省外过境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政策提出,省级财政根据各地居民区自用充电桩建设推广情况给予奖补,年度新增自用充电桩5000个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补;年度新增自用充电桩2万个以上的,给予600万元奖补。
公安部要求,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应急运输各项交通保障措施,结合实际优化服务保障民生的措施。要结合城市疫情防控形势和群众出行需求,科学评估本地小客车限行政策,向政府提出暂停限行措施的建议,原则上不采取“一刀切”式禁行措施。
日前,公安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道路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交管部门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道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公安部要求,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应急运输各项交通保障措施,结合实际优化服务保障民生的措施。
2019年12月20日凌晨2时许,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在郑州市管城区未来路与港湾路口附近的正商蓝钻小区西门巡逻,接警后查获一名涉嫌酒后驾驶的司机王某。事后,代驾拔打了110报警,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经过取证,民警将涉嫌酒驾男子王某移交给了交警处理。
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巡查、检查、经营备案等具体管理工作。十五条 非机动车停放者应当将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点;停放非机动车应当整齐有序,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秩序。
骑着自行车外出,随便将车停放在禁停区域,自行车驾驶员将“吃”到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单。大河报记者注意到,修改后的《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对非机动车停放者非法停放非机动车的处罚金额。
近几年来,停车难问题在各大城市都日益突出,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记者了解到,《条例(草案)》提出,鼓励医院、商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住宅区等将其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车,提供有偿停车服务,以缓解停车供需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