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到手工资息息相关,社保缴费的话题一直被人们广泛关注。目前,31个省份已全部公布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其中大部分地区社保缴费基数比去年下降,其中,河南较去年降低2%。
多数省份降低社保缴费基数
今年5月1日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正式实施,要求采用新的计算方式来确定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
方案确定,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一定范围内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目前,31个省份已全部公布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具体来看,上海(8211元)、北京(7855元)、西藏(7815元)居前三位,这三省份缴费基数上限也都超过了20000元,其中上海最高,为24633元。
从变化情况来看,大多数地区不同幅度降低了缴费基数。江苏、云南两省社保缴费基数降幅居前两位,均为下降15.5%;此外,青海、重庆、宁夏、湖南等7省份降幅也都超过10%。
据了解,5月实施《方案》以前,以各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来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今年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由于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小,指标水平高,以此来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实际操作过程中就出现了水平过高而导致负担过重的问题。
而对于全口径的城镇单位的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他表示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用它来作为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缴费基数就可相应的降低,缴费的负担就会减轻。
在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看来,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对低收入劳动者来说,等于增加了当期可支配收入,所以是一个利好。与此同时,缴费基数降低之后,还能够扩大社保缴费面,把更多的小微企业及其劳动者也纳入社保领域。
湖北、辽宁等省份按地区分档
中新经纬客户端发现,各省社保缴费基数的具体规定并不完全一致。例如,北京、四川皆公布了两个社保缴费基数。其中,北京的养老、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3565元,下限为3613元;医疗、生育保险上限为27786元,下限为5557元。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697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元,而二者月缴费基数上限均为16179元。
此外,由于省内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差异,一些省份采取了按地区分档的方式,并使用高低不同的社保缴费基数。
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以湖北省为例,该省2019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分区域按三档执行。其中武汉和省直为第一档,月标准为6233元;黄石、十堰、襄阳等7个地市为第二档,月标准为4800元;荆州、鄂州等9城为第三档,月标准为4500元。
湖北省人社厅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地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上限(即300%)、下限(即60%)范围内据实申报本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地在本地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上下限范围内设定若干档次,个人自行选择一个档次作为基数申报缴费。
与湖北类似,辽宁省也按地区分为了三个档,分别使用4801元、4513元、4321元等月标准作为缴费基数。
广东省则是划分了四类片区,分别使用四个不同的平均工资标准,并以此确定片区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仍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
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涨15%
中新经纬客户端发现,上海、天津、浙江、新疆、西藏、贵州等地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较2018年有所上涨,上海(8211元)上涨15.1%涨幅居首。
值得注意的是,8211元并不是上海上年度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此前上海发布通知对平均工资口径进行调整以减轻企业负担。通知称,2018年,上海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5176元/年(8765元/月)。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将采用三年过渡到位的办法。2019年5月起,上海市以8211元/月作为计算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参考水平,三年过渡期后再和平均工资保持一致。
天津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虽较去年有所上涨,但也特别规定,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平均工资的300%(17613元),而下限仍维持2018年的标准(3364元)。
谈到这些省份社保基数上涨的原因,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认为,正常情况下,各省社会平均工资每年都在上涨,使得各省缴费基数也上涨,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各省缴费基数或下降,或上涨幅度减小。今年上述几个省份虽然基数还是上涨,但是涨幅可能比不采用新方法时要小很多。
而对于社保缴费基数涨幅较大的上海,有分析称,上海市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社会平均工资较高,在和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下,从而拉动了整体的社平工资上涨。
近期,包含北京、天津、上海、贵州等13省份在内,多地发布公告称,企业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征收。例如,天津转由税务部门征收的社保费有,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
为做好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我省企事业单位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将按照新的标准缴纳。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同时受近期汛情影响,部分困难群众尤其是低保边缘家庭、未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仍面临着较大困难。近日,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要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我国包括零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数以亿计。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为了给企业纾困减负,出台一系列实招硬招,这其中就包括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允许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政策的适用对象为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
(记者 韩秉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湖北省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中小微企业。参保单位如实申报缴费基数、适用费率,并对企业划型结果进行确认。
近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上线公积金查询服务,只要刷脸就可登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居民即可一键查询自己的公积金缴存信息和贷款信息。小程序自动识别居民身份信息,大家只用点击“查询”,就能了解当前的公积金缴费状态、缴费基数、缴费余额及贷款情况。
截至9月底,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费总额2725亿元,其中9月份一个月减费477亿元。所有省份都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绝大部分省份都阶段性降低了工伤保险费率;统一了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缴费政策,降低了缴费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