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用三个“一”定义民法典: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这三个“一”是我们理解民法典颁布实施深意、读懂“几代人的夙愿”的关键。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我们党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编纂民法典的工作被重新摆上重要日程。历经5年多,这部备受瞩目的民法典终于颁布。可以说,整个编纂历程,是党和国家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一个缩影,是中国法律传统和法治信仰的生动写照,映射出中华民族在法治道路上的不懈奋进。民法典的颁布实施,真正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才能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总书记提到的三个“一”,充分彰显了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读懂了这三个“一”背后所蕴含的意义,也就读懂了几代人的夙愿,理解了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在此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一部民法典的立法史,浓缩着无数人前赴后继、呕心沥血的奋斗和对法治进步孜孜不倦的追求。我们要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中国之治”进入更高境界,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文字:董璐 海报:王可)
民法典总则编专设“监护”一节,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了家庭监护职责、国家监护制度。检察机关要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与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机贯通衔接,紧密结合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更好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
据今年5月报道,南京市建邺区莫愁湖街道长虹路的路边公厕就安装了人脸识别取纸设备。据新华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表示,人脸信息作为生物识别信息,一般来说伴随着人的一生,是不可更改的。
12月4日,CCTV2020年度法治人物揭晓,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章春燕获得CCTV2020年度法治人物称号。CCTV2020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暨颁奖礼活动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本次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各部委评委代表、法学专家评委代表、媒体评委代表和律师评委代表组成。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关“离婚冷静期”的热议备受关注。” 针对公众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家暴当事人”问题,杨宗涛回应,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近日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静期”。针对社会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家暴当事人”问题,民政部4日回应:“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据介绍,今年是全国第三个宪法活动周,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6日,活动周期间,河南省将通过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开展宪法、民法典知识竞赛等活动,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和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
明年1月1日,民法典即将实施,民政部出台相关通知对婚姻登记程序作出调整。王金华介绍,根据现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在多地试点之后,离婚冷静期制度下月起将在全国铺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关注离婚权、离婚自由,折射出公民法治观念的进步,但围绕离婚冷静期的一些过度、跑偏解读,也有必要澄清。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这五个步骤: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离婚冷静期并没有违背“离婚自由”的原则,他只是为冲动离婚开了一副“后悔药”,而非对婚姻自由增加了一道“枷锁”。
活动期间,我省将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宪法和民法典知识竞赛等主场活动和主题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等。活动当天,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被授牌成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