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记者屈婷)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第二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等有望纳入2020年医保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
根据7月30日出炉的国家医保局“1号令”——《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我国建立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该暂行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征求意见稿提出,七类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可以纳入2020年医保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包括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拟新增药品范围还包括了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按新药注册申请程序批准上市的药品(包括新活性成分、新剂型)。专家指出,这意味着更多新药、好药有望纳入医保,加快保障人民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与同治疗领域的其他药品相比,价格/费用明显偏高,且近年来占用基金量较多的药品,拟纳入2020年医保目录调整范围。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医保局出台“两个确保”政策,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截至7月19日,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13.55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8.47亿元,医保支付12.32亿元,支付比例达到67%。
专家指出,医保目录调整拟将与新冠肺炎相关的治疗用药纳入新增范围,将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提供重要支撑。
根据征求意见稿,2020年医保目录调整分为准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和竞价、公布结果5个阶段。公布结果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2月。
随着广东、广西、云南三省区启动实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第三批国家组织集采的55个品种药品已在全国公立医院落地。本次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3%,按约定采购量计算,每年相关费用将从集采前的232亿元下降至37亿元。
近日,国家医保局启动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提出将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及临床急需的创新药等纳入申报范围。
题:重点考虑新冠肺炎治疗药物、释放鼓励创新信号——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就2020年医保目录调整答记者问 “今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我们将重点考虑纳入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治疗药物,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支撑。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八条明确提出,8类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 ①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D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0年8月17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
据商丘市公安局官方微博8月20日消息,2020年8月18日发生在夏邑县李集镇关楼村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刘东方于8月19日13时许到李集派出所投案。新冠肺炎相关用药可纳入今年医保目录 觉得不错,点个“在看”↓↓↓
(记者李红梅)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明确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国家基本药物等7种情形的目录外药品,可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调整后的新版药品目录将于年底公布。
中国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各类市场主体蓬勃成长。总部位于瑞士巴塞尔的制药及生物技术跨国企业诺华集团,在2019年医保谈判中有7款药品通过常规谈判方式进入中国医保目录。
中国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各类市场主体蓬勃成长。7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1.1%,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连续5个月位于临界点以上,释放出市场主体信心持续增强的积极信号。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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