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8日电 (记者李红梅)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明确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国家基本药物等7种情形的目录外药品,可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调整后的新版药品目录将于年底公布。
这7种可调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包括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0年8月17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根据临床试验结果向国家药监部门补充申请并获得批准,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其中,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除外。
两类药品将调出目录药品的范围: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此外,与同治疗领域的其他药品相比,价格/费用明显偏高,且近年来占用基金量较多的药品,以及其他两类情形药品将调整支付标准。
《 人民日报 》( 2020年08月19日 13 版)
随着广东、广西、云南三省区启动实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第三批国家组织集采的55个品种药品已在全国公立医院落地。本次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3%,按约定采购量计算,每年相关费用将从集采前的232亿元下降至37亿元。
近日,国家医保局启动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提出将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及临床急需的创新药等纳入申报范围。
题:重点考虑新冠肺炎治疗药物、释放鼓励创新信号——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就2020年医保目录调整答记者问 “今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我们将重点考虑纳入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治疗药物,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支撑。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八条明确提出,8类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 ①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D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0年8月17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
据商丘市公安局官方微博8月20日消息,2020年8月18日发生在夏邑县李集镇关楼村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刘东方于8月19日13时许到李集派出所投案。新冠肺炎相关用药可纳入今年医保目录 觉得不错,点个“在看”↓↓↓
中国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各类市场主体蓬勃成长。总部位于瑞士巴塞尔的制药及生物技术跨国企业诺华集团,在2019年医保谈判中有7款药品通过常规谈判方式进入中国医保目录。
中国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各类市场主体蓬勃成长。7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1.1%,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连续5个月位于临界点以上,释放出市场主体信心持续增强的积极信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指出,医保目录调整拟将与新冠肺炎相关的治疗用药纳入新增范围,将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提供重要支撑。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科创体系的协同发展正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推开,地缘相近、产业交融,这里也成为长三角科创聚合的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