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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把“河底捞”告了!网友:井底捞我先占了

2020年08月13日14:34  来源:河南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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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又上热搜了,不过这次海底捞不是为了道歉,而是为了告状!

这则消息称,针对此前“海底捞”状告“河底捞”商标侵权一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据公开资料显示,“海底捞”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以经营川味火锅为主、融汇各地火锅特色为一体的火锅店。

而“河底捞”餐馆于2018年9月20日核准登记,“河底捞”整体采用艺术字形式,其中“河”字的三点水则呈现河流的艺术形态,“底”字下面的点则是由一个鱼形图像所代替。并且整个招牌上方都有一个活蹦乱跳的鱼的图像。

从名字来看,河底捞与海底捞仅有一字之差,并且河与海都是由三点水组成的汉字与水有关。由此,“海底捞”认为河底捞餐馆使用的“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为近似商标。

河底捞餐馆在其经营场所使用“河底捞”商标,属于饭店服务业中典型的商标使用行为,构成在相同服务上使用近似商标,侵犯了告海底捞公司的“海底捞”商标专用权。

被告河底捞餐馆却认为:“河底捞”的标识与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海底捞”的商标不属于近似商标。在本案里面,我们认为河与海读音不同,字形更是不同。两者对于提供的菜品系列以及提供服务的方式也是截然不同的。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

“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商标虽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文字的整体字形方面,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读音方面“河”字与“海”字,虽然拼音都是H开头,两者读音无任何相似性。

其次,海底捞公司旗下所有店铺经营的菜谱全部是川菜系列的火锅,而河底捞餐馆经营的菜谱是典型的湘菜系列。故被告河底捞餐馆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权的侵犯。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事实上,近年来关于“海底捞”商标侵权案例不止一起。

网友:

“上一次这么好笑的状告,还是苹果告梨”

“水底捞,碗底捞、锅底捞、湖底捞、杯底捞、汤底捞...暂时就这些,想好了再来补充”

“一个吃火锅,一个吃湘菜!有一种叫水果捞要不要去告告?”

近几年,各种山寨品牌大蹭名牌热度,从名字到logo不观察仔细的人很可能就此中招。到底是什么?大家还需要擦亮眼睛!

(河南交通广播综合齐鲁晚报、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新浪微博)

文章关键词:海底捞 侵权 商标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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