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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出狱谈“辱母案”:后悔触犯法律 只求妈妈不怪我

2020年11月20日07:31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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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前春天的那个晚上,于欢用一把水果刀,刺死了辱母者。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后于欢提出上诉。2017年5月27日,案件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2020年11月18日上午,在狱中度过1678日的于欢回到自己位于山东聊城的家。

于欢。受访者供图

  于欢。受访者供图

  后悔触犯了法律

  新京报:什么时候到家的?

  于欢:昨天上午开庭,当庭宣判释放,11月18日上午11点左右到家。

  新京报:怎么看四年前自己的举动?

  于欢:现在看当时的话,感觉当时有点冲动,自己的行为带来了伤亡,给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了痛苦,无法弥补。后悔触犯了法律,代价很大。对我妈妈那边,我只求她不怪我就行了。

  新京报:事情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全国关注,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的事情有这么大关注度的?

  于欢:律师来看守所会见的时候和我提了媒体和网友的关注,我感觉,应该不会吧,有点不相信。

  新京报:对于吴学占涉黑团伙、对那些催债人你怎么看?

  于欢:这几年国家扫黑除恶力度很大,一个人如果一直做违法的事,肯定不能长久。但虽然说他们有过错,我的做法还是有点重,带来了那么大伤害。

  新京报:对自己由无期徒刑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有什么看法?

  于欢:判无期的时候真的心如死灰,改判到五年,是个巨大改变,我可以在年轻的时候回到家,为家做贡献。谢谢党和国家的政策,也谢谢媒体的报道和广大网友持续的关注,如果没有你们,我可能没法坐在这里说这些话。

  感谢法律的健全

  新京报:在狱里生活状态怎么样?

  于欢:也休息也劳动,总体很充实。想家人,也想尽快恢复自由,渴望无拘无束的生活。

  我在监狱里表现还算优秀,原本2021年4月14日刑满,减了4个多月的刑期。

  新京报:在监狱里给家人写了很多信?

  于欢:对,当时只能通过信件和家里人聊天。

  新京报:有没有想过自己出来后要做什么?

  于欢:跟家人表示感谢。

  新京报:在监狱里喜欢看小说?

  于欢:读了《大江大河》阿耐的小说,我感觉读小说的时候可以把自己带入另一个环境和视角,暂时忘记自己在监狱里失去自由的身份,放飞自我。

  新京报:听说在狱中还考了营养资格师证书?

  于欢:对,过几天给母亲尝试搭配一下食物。因为我失去自由前刚踏入社会,很多东西都不懂,这次也想尽快多学一点东西,给家庭和个人做出一点贡献。

  新京报:回家后有什么计划?

  于欢:刚回家我对很多事情都不了解,想先熟悉熟悉,适应适应环境,再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决定。暂时也不急着工作,马上也要过年了嘛。

  新京报:有感觉到社会的变化吗?

  于欢:变化很大,县城里的高楼变多了,车流量变大,和我之前认识的县城有很大的变化,感觉城镇化进程加快了,生活中的话,以前,虽然有智能手机和微信,我用现金比较多,现在买菜都是支付宝、微信付款,看到后我还是觉得挺好的,我也想尽快熟悉适应环境,熟悉信息社会。

  新京报:有没有什么想对大家说的?

  于欢:感谢国家、政府和法律的健全,如果没有作出五年的判决,也不会有今天我坐在这里来感谢媒体朋友和网友。以后我想尽自己努力传播正能力,为社会做出贡献。

  

文章关键词:于欢 支付宝 妈妈 京报 出狱 辱母案 大江大河 小说 智能手机 改判 责编:邵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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