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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海涛呼吁:制定反腐败法 公职人员财产要申报登记

2015年03月13日21:10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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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辉县市孟庄镇南李庄村党支部书记范海涛

全国人大代表、辉县市孟庄镇南李庄村党支部书记范海涛

  编者按:2015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大象融媒招募“大象融媒两会飞象观察团”,倾听民声,征集问题,受到了网友们的积极响应。许多网友纷纷留言,把问题一一提列,积极参与网络问政。

  雾霾、腐败、就学难、就医难、工资上涨缓慢、高房价、就业难、交通拥堵、高考制度改革……网友的留言就是我们关注的问题,两会期间,映象网将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请其解答或共同吁求。

  映象网网友@海浪说,腐败分子真是顽固啊,法制反腐势在必行,这是全民的期昐,什么时候能出台相关法律,让治理腐败的效果更好呢?

  映象网讯(大象融媒映象网记者 蒋宇飞 文/图)在过去的2014年,反腐持续发酵。这一年,反腐行动在规模、密集程度、深入性以及制度探索方面,均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高强态势。

  但也有网友发出疑问,严打之下,腐败案件仍然层出不穷,查处的官员级别越来越高,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下一步,反腐将如何推进?

  3月13日,面对大象融媒“飞象观察团”带来的网友提问,全国人大代表、辉县市孟庄镇南李庄村党支部书记范海涛建议,国家应尽快制定一部专门的《反腐败法》,同时,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登记制度。

  “我们目前解决的问题是让公职人员不敢腐,只有真正用制度和法律实现反腐的常态化,才能使领导干部不能腐、不想腐。”范海涛说,这就需要立法,用法律去监督和惩处腐败分子。

  为此,他建议,应该充分总结我国历史上以往党和政府反腐败工作的经验教训,并结合中国国情,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比较成熟的经验做法,尽快制定一部专门的《反腐败法》。

  在这份关于制定“反腐败法”的议案中,他提出,要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登记制度、质询制度、独立审计制度、述职述廉等制度,对于公职人员或准公职人员收入与其合法来源明显不符的,不再运用《刑法》中有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法律条款,认定为腐败获取财产,其罪与贪污、受贿等同。

  同时,他建议,明确反腐败的各级责任主体,通过立法建立一个专门而独立的反腐败机构,形成从中央到地方垂直领导的反腐败管理体系。

  “今后不需要再用这么大的力量去抓反腐工作,而是要借助法律来规范和监督,让每一个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都自觉地遵守法律。”范海涛说。

  一个利好消息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可以说是不谋而合,作为人大代表的建议方案能得到全国人大的呼应,我感到很欣慰。”范海涛说,如果能够通过法律实现长效反腐,才能够形成好的干部队伍,这才是广大人民群众最想要看到的结果。

  参与方式:

  1、以“#大象融媒两会飞象观察#”发布新浪、腾讯微博,并@大象融媒或@映象网;

  2、关注大象融媒公众号(微信号:DaxiangMergedMedia);映象网公众号(hnrcn2012)

  3、登录映象网(www.hnr.cn)社区跟帖讨论,地址:http://bbs.hnr.cn/thread-1283744-1-1.html

文章关键词:两会;反腐;公职人员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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