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燕子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要求,我省严格落实按月实施生态补偿,现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予以公布。2017年12月,全省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2101.2万元,得补1774.4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576万元,得补486万元。其中,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支偿金额最多的是安阳市390万元;得补金额最多的是鹤壁市295.5万元。
空气质量补偿情况
根据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3项因子——PM10、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计算,12月份18个省辖市中有8个市在全省省辖市平均值以下,需进行生态支偿,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安阳480万元、周口370万元、南阳350万元、濮阳315万元、漯河275万元、商丘80万元、信阳25.5万元、驻马店0.5万元;其中,因PM10平均浓度超标支偿金额前3位依次为:漯河180万元、周口180万元、南阳150万元、安阳140万元;因PM2.5平均浓度超标支偿金额前3位依次为:安阳300万元、濮阳230万元、周口150万元;因优良天数不达标支偿金额前3位依次为:南阳80万元、濮阳60万元、安阳40万元、商丘40万元、周口40万元。有10个省辖市获得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洛阳271.5万元、济源264.5万元、鹤壁235.5万元、三门峡199.5万元、新乡161.5万元、焦作147.5万元、平顶山112万元、许昌94.5万元、郑州46万元、开封25万元。
10个省直管县(市)中,有5个县(市)在全省直管县平均值以下,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长垣75万元、永城44万元、滑县38万元、新蔡县32万元、邓州16.2万元;5个县(市)获得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汝州94.2万元、鹿邑59.4万元、固始县51.1万元、巩义8.9万元、兰考3.3万元。
水环境质量补偿情况
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包括地表水考核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的生态补偿。12月份,依据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8个省辖市中,共有3个市进行生态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280万元、郑州160万元、漯河90万元;进行生态得补的共有9个市,金额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安阳90万元、三门峡90万元、驻马店90万元、鹤壁60万元、周口50万元、开封30万元、平顶山30万元、新乡30万元、濮阳10万元。
10个省直管县(市)中,有4个县(市)进行了生态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汝州12万元、永城市9万元、长垣4万元、滑县1万元;有4个县(市)获得了生态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鹿邑3万元、巩义1万元、兰考1万元、新蔡1万元。
11月份,全省共支偿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236.3万元,得补1074.4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260万元,得补224万元。其中,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支偿金额最多的是安阳市415万元;得补金额最多的是新乡市172万元。
9月2日,省环保厅公布了全省8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生态补偿金共支偿1906.1万元,得补1614万元。在省直管县(市)中,空气质量需要支偿的共有5个县(市),金额最高的是滑县71万元;得补的共有5个县(市),金额最高的是固始41.4万元。
我省“生态补偿”开出6月“账单”。大河报记者昨日傍晚从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下简称省环保厅)获悉,今年6月,在全省18个省辖市生态补偿金中,郑州支偿最高,信阳市得补最多。
7月1日,我省开始征收大气生态补偿金,标准为每微克/立方米20万元。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连续下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两个文件,对治理大气污染再出举措。
季度:生态补偿金=(第一季度平均浓度-年度环保责任考核目标值)×生态补偿标准。季度:生态补偿金=(前两个季度平均浓度-第一季度平均浓度)×生态补偿标准。季度:生态补偿金=(前三个季度平均浓度-前两个季度平均浓度)×生态补偿标准。
季度:生态补偿金=(第一季度平均浓度-年度环保责任考核目标值)×生态补偿标准。季度:生态补偿金=(前两个季度平均浓度-第一季度平均浓度)×生态补偿标准。季度:生态补偿金=(前三个季度平均浓度-前两个季度平均浓度)×生态补偿标准。
省攻坚办会同省环境监测中心结合各地冬季气象气候特点污染源分布情况,排查出47个重污染区域,并制定了“一区一策”空气质量管控指导方案,逐一细化了各区域专人专管、污染源管控、量化考核问责等精细化管控措施。
省攻坚办会同省环境监测中心结合各地冬季气象气候特点污染源分布情况,排查出47个重污染区域,并制定了“一区一策”空气质量管控指导方案,逐一细化了各区域专人专管、污染源管控、量化考核问责等精细化管控措施。
10个省直管试点县的累计优、良天数百分比为79%,其中,固始、滑县、鹿邑、长垣、永城、新蔡、邓州在80%以上,汝州、巩义、兰考在80%以下。今年一季度,全省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18个省辖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均达标。
10月19日,来自西藏自治区的党的十九大代表在北京驻地共同展示了一面“特别”的党旗。摄影:姚海全 图片来源:西藏日报 原来,这面党旗是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贡嘎县克西乡的45名脱贫群众自发编织出来的。
5月,绿意盎然,花香四溢,经历了一个冬春的雾霾包围后,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渴望从没有这么强烈。呼吸到清洁空气,喝上干净水,吃上放心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这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记者日前获悉,由多部门参与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上报。环保部5月发布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试行)》提出,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县建设指标共包含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制度、生态文化5个系统,有接近30项指标。
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这一区域发展。据河南省发改委负责人介绍,国家的政策支持效应已经显现,并突出表现在资金支持和项目审批上。
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1月11日,河南省环保厅公布12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2017年12月,全省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2101.2万元,得补1774.4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576万元,得补486万元。
在十堰城区,流入神定河的众多沟汊边分布着大量的居民点,不少沟汊成为“纳污河”,生活污水从沟汊直接流入神定河,河水呈黑色并伴有异味。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库区的湖北省十堰市有12条主要的入库河流,过去这里一度是“有河皆厂,有厂皆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