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实习生 许梦欣 通讯员 王飞)近日,河南省卢氏县检察院对该县沙河乡刘某某盗伐林木罪提起的刑事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审判决,刘某某被卢氏县人民法院判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经法院调解,在东湾林场代表参加下,卢氏县检察院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人,与刘某某达成协议,刘承诺于2019年春季植树季节补栽刺槐240棵,确保成活。至此,三门峡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尘埃落定。
现年62岁的刘某某所在的沙河乡与卢氏县东湾林场相邻,2016年,刘某某60岁的时候,萌生了为自己考虑后事的念头,打算为自己做一口好一些的棺材。按照当地习俗,柏树是做棺材最好的材料,用24块柏树板材拼成的棺材,应和了“24孝”,是千金难求的顶级棺材。于是,刘某某瞒着家人,躲过护林员的巡查,在东湾林场林区内精心挑选、盗伐了24棵柏树,隐藏在居民组的打麦场里。
去年1月18日,刘某某隐藏的24棵柏树被卢氏县森林公安局查获后,刘主动到现场坦白了盗伐林木的事实,主动自首,并向东湾林场积极退还了所盗林木。后经鉴定,所盗林木合计3.2204立方米,构成涉嫌盗伐林木罪。同年2月27日,刘某某被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
林木在水土保持和涵养水源方面具有重要功能。尽管盗伐林木已经归还国有河南省卢氏县东湾林场,但是,生态环境并没有修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害状态。卢氏县检察院依据《森林法》第39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刘某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补种盗伐林木10倍林木的法律责任。
案件诉讼过程中,刘某某积极悔罪,愿意补种240棵树木,并表示,愿意在有生之年,多种一些树木,做一个义务植树人。
鉴于刘的积极配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结案。
提起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既有全国性公益组织比如中国绿发会,也有河南本地公益诉讼组织,如河南省环保联合会,也有外省公益组织如山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此外,检察机关也提起了公益诉讼。
为了饱腹,顾猛捕猎了37只野鸟,有的野鸟已列入保护动物名录。4月1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获悉,该院已向顾猛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已于2018年3月30日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顾猛赔偿国家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
针对同一涉嫌食药品欺诈、虚假宣传的侵权行为,检察机关已经为普通消费者铺好了索赔之路,消费者只要能证明购买过同类产品,就可以向违法商家索赔,无需再大费周章。相信在这种真正职业打假人的积极作为下,商家的违法成本将更高,人们的消费环境将得到有效净化。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这是首部最高检与中央行政机关就公益诉讼制度联合下发的文件。
公益诉讼是对涉及公共利益或弱势群体利益的司法救济,既指向公共资源缺乏产权保护或有效监管,也涉及消费者权益这样的群体性共同利益。
公益诉讼,简言之,就是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公益诉讼试点,是我国此轮司法体制改革乃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背景下法治与社会深刻调整的一个缩影。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新环保法今年开始实施,首次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年初,针对公益诉讼条款的两高司法解释出台,详细规定了如何进行公益诉讼。昨天,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索赔近3000万元。
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因污染大气被诉讼索赔3000万元。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新环保法今年开始实施,首次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年初,针对公益诉讼条款的两高司法解释出台,详细规定了如何进行公益诉讼。昨天,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索赔近3000万元。
《解释》努力通过完善程序正义,避免了环保诉讼受到地方利益的干扰,解决之前一些地方“环保法庭”无案可审的难题,环境公益诉讼将会打破僵局。《解释》通过完善程序正义,避免了环保诉讼受到地方利益的干扰,解决之前一些地方“环保法庭”无案可审的难题。
官办环保组织在面临民间环保组织的强大压力面前,想要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赢得民心、发展自我,迫切需要调整定位,尽早回归到真正的“社会组织”行列中来。此次为“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提起环保公益诉讼的两家原告,均符合环保法规定。
手机“流量清零”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针对这一热点,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指出,“流量清零”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其中,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引起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强烈反对。自然之友说,这一条款将限制实践当中被接受的公益诉讼主体类型,让本就困难重重的公益诉讼实践更加受限。
5月23日,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云南曲靖铬渣环境污染案,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将为中国的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重要的途径。
4月29日,网民徐某通过本人手机用其手机号码登录新浪微博,发布极端性、侮辱性言论,恶意辱骂北京通州火灾中牺牲的消防战士,引发网民愤慨,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