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省纪委获悉,三门峡、新乡、鹤壁纪检部门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案件。
【三门峡】三名干部违纪,已被处分
记者从三门峡市纪委获悉,三门峡市残联副理事长、党组成员纪亚宇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问题,给予纪亚宇行政记大过处分。此外,卢氏县公安局双龙湾镇派出所所长李玉生存在非公务接待问题,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门峡经济开发区防疫站站长孙丽霞存在失职问题,被给予记过处分。
【新乡】新乡县残联存在违规使用公车
春节前夕,新乡市纪委监察局组成3个检查组对部分县(市、区)、市直单位进行直接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春节前夕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等11个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
检查发现,新乡县残联存在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2月6日下午,新乡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许增民乘坐该单位豫GF2078公车到新乡市残联开会。会后,许增民利用公车办私事,并在新乡市某饭店吃饭。新乡县纪委决定,给予许增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监督责任的该单位纪检组长牛成斌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车辆使用费用,责令县残联写出检查,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鹤壁】一名干部上班时间嗑瓜子,已被记大过处分
记者从鹤壁市纪委获悉,2月9日下午,鹤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退管服务科科长郝林广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退管服务窗口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嗑瓜子,被河南电视台公开报道,造成恶劣影响。
事件发生后,鹤壁市纪委及时进行监督问责。决定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两部门直接领导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市社保局负责窗口工作的领导公开道歉。经市人社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给予郝林广行政记大过处分;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已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市社保局窗口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记者 王磊)
但由于通报没有回应“警方现场处置是否存在问题”、“银行是否通风报信”、“政协副主席韩宝亮是否涉嫌干预司法办案”等问题,引起公众质疑。23日,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称,市纪委研究并报经市委批准,给予韩保亮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近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商丘市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016年7月19日,柘城县纪委给予郑金龙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7月7日,孙福集乡纪委给予朱凤娥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关于“周口教育局扶贫晚宴喝茅台,酒后副局长和下属大打出手”的舆情引起网民关注。项城市教体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马忠平作为顶风违纪宴请的具体组织者,且对抗组织调查,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016年6月26日8时30分许,李艳在1个微信群转发“潜江市民请愿书”;6月27日游行当天,李艳还在某微信群发表煽动参与游行的言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40人。
今年8月,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给予余平三行政警告处分,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刘俊岐、刘向阳行政记大过处分,湛河区政府对李自辉、徐红旗进行约谈。
4月20日,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金某某遭网络举报,网帖举报其包养当地电视台某女主播,此后其被免职接受调查。
22.湘西自治州保靖县碗米坡镇马蹄村原党支部书记彭金桃、原村委会秘书何光友共同侵吞油茶复垦肥料补助款案。23.湘西自治州古丈县高峰乡凉水村原党支部书记向俊雄截留退耕还林补助款、伙同村委会秘书陈德卫截留扶贫建房资金案。
其中,黎塘监狱违规接待致一名监狱领导酒后死亡,该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钟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有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盛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礼品折价款全部追缴上交财政。
电力安全监管司党支部书记、司长黄学农因公出差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并公款全额报销了机票,给予黄学农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补交超支差旅费。综合司值班联络处处长童加本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2013年-2015年均没有如实填报妻子投资企业的情况,并在组织找其谈话核实时,仍然没有如实报告,给予童加本行政降级处分,并作出组织处理。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3月份,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6起,处理472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53人。查处的各类问题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仍然最为突出,其次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和“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针对村医请卫生监督所领导聚餐K歌时女经理突然死亡一时,4月11日,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公布对多名责任人的处理结果。根据通报,4月2日,枞阳县卫计委党组决定将方学军调离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卫计委窗口、免去其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并进行立案调查。
记者3月15日从省纪委获悉,2月份,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9起,处理434人,其中党纪政纪……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处处长胡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助理杨小树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助理杨小树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