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鸣的喇叭,酷炫的彩灯,惊人的车速,我们身边不乏这样改装过的电动自行车。
对不起,我不是普通电动车,请叫我:改装车!
郑州路边随意停放电动车,要么棱角分明,要么有着流线型的外观,共同特点是:速度绝对不慢。
郑州交警早先查处飙车族的改装车,表盘最高时速160公里/小时,交警试驾结果是:从静止加速到80公里/小时仅需5秒。
警方的安全实验显示,一辆普通电动车,时速40公里、单人骑行,与前方静止的物体发生碰撞时,驾驶员承受的冲击力相当于短跑名将博尔特全力冲刺时撞上一堵墙。
撞墙疼不疼?小编告诉你,高速行驶出事故绝对、肯定、必须比撞墙疼!
实际上,从2012年电动车新国标(时速20公里以内,重量40公斤以内)公布实施以来,所有电动车出厂时,都自带有限速器。
就是这个小东西,它能够将电动车时速限制在20公里,但是:
现在市面上的电动车,绝大多数在销售时就被拆除或拔掉控制线。有销售门店的工作人员坦言,这是因为20公里的时速无法满足顾客需求。
实际上,和机动车一样,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上路行驶,也受质监、工商、交警部门管理,但这三顶大盖帽,却偏偏没管住一个小小的电动车。
“咱只是交通违法后的管理部门,也希望工商和质检部门在电动车出厂之初就对它是否达到国家要求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没有达到国家标准就严禁出厂、严禁销售。”交警的这样抱怨不无道理。
自2012年电动车新国标公布实施以来,我省工商、质监部门还没有针对电动车超标、违规销售等问题展开过检查。对电动车的管理,目前全靠交警的路面执法。
此外,有辖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局也承担着部分电动车管理工作,但是显然,和工商、质监等部门一样,他们交出的管理答卷并不及格。
11月14日8点10分左右,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和文明路交叉口一辆电动车突然起火,浓烟滚滚。
11月14日8点10分左右,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和文明路交叉口一辆电动车突然起火,浓烟滚滚。
电动车在充电时,要仔细检查附近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车在起火时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火灾。电动车的充电时间不宜过长,一般应控制在8小时之内,若是充电时间较长,热量积蓄较多,导致电瓶发热,极易引发火灾。
电动车是生活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交通工具,消防部门对近年来发生的电动车火灾进行梳理发现,有95%发生在充电过程中,而亡人火灾几乎全部发生在充电时段。结合电动车火灾特点,市消防部门建议,使用完电动车后,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昨天凌晨,郑州市工人路与陇海路交叉口一电动车棚内发生一起火灾,10辆电动车、7辆自行车和一辆垃圾车被烧毁。10月27日凌晨1时58分,中原区消防大队友爱路消防中队接到报警称,工人路与陇海路交叉口一电动车棚内发生火灾。
电动车规范管理,新郑先行。该政策推行一个多月,已有6000辆电动车上牌,新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时间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今年年底前未办理登记备案的电动车上路后将被扣留。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高志强 实习生 牛静芳 通讯员 石小雨 安阳汤阴县城一男青年盗窃他人电动车后,为了顺利推走自己的电动车,谎称电动车被盗报假案,上演贼喊捉贼的闹剧,不料被民警识破。
9月28日凌晨3点多,郑州秦岭路与航海路交叉口附近的茜城花园,小区29号楼前2单元旁的电动车突然着大火,火苗随着大风瞬间窜起近3米高。
整治电动车上楼,“人拦”变铁栏。电动车上楼充电,挤占电梯资源又存在安全隐患,近日,郑州燕庄小区防止电动车上楼,试行楼洞口安装栅栏。铁栅栏只能允许行人通过,不影响婴儿车和轮椅通过,而电动车却无法通行。
这些被交警拦停的电动车驾驶人,有的是骑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有的是骑车闯了红灯,还有的则是骑车违规载人。有市民质疑,交警部门应该把主要精力用于查处电动车闯红灯、“黑摩的”非法载客以及疯狂的渣土车上。
今天(9月13日)16:00左右,车友宁先生向河南交通广播爆料:新郑溱水路与仓城路向南30米 北向南,一辆黑色私家车撞击电动车,电动车上一名女子和一岁多的孩子躺在地上,女子头部流血,伤情不容乐观,孩子头部也受伤了,现场触目惊心。
据知情人介绍,因为立法程序比较复杂,有很多程序要走,郑州电动车管理办法今年很可能无法出台。同为省会城市,南昌的各类电动车达到了150多万辆,许多管理难题与郑州类似,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郑州管理电动车的难处:
8月8日9时许,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巡逻民警在经开第十五大街正常巡逻,巡逻至鸵鸟园北边约1公里的位置时,民警看到一名中年女子吃力地推着一辆电动车在路边缓慢行走。
8月1日凌晨,一名“五进宫”的惯偷在又一次下手偷盗电瓶后,被金水路派出所的巡逻民警逮个正着。经过突审,该男子名叫胡某克,22岁,原阳县祝楼乡人,经审讯,胡某克对偷盗电动车电瓶一事供认不讳。
8月1日凌晨,一名“五进宫”的惯偷在又一次下手偷盗电瓶后,被金水路派出所的巡逻民警逮个正着。经过突审,该男子名叫胡某克,22岁,原阳县祝楼乡人,经审讯,胡某克对偷盗电动车电瓶一事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