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樊霞)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1月23日发布调查数据,2016年河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443.08元,是全国收入水平的77.4%,增长7.7%。随着全省经济平稳向好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我省居民收入继续保持增长。
按常住地分,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232.92元,是全国城镇收入水平的81.0%,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696.74元,是全国农村收入水平的94.6%,增长7.8%。
据了解,2016年河南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主要有四个原因。
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2016年,河南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9265.5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69.50元,增长5.3%,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为35.6%,仍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经营性净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16年,河南居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为4257.2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8.17元,增长4.6%,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为14.3%。
居民理财意识不断增强,财产性净收入快速增长。2016年,河南居民家庭得到的财产性净收入人均为1142.3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04.37元,增长21.8%,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为15.5%。
我省社会保障逐步完善,成为居民收入的后援保障。2016年,河南居民人均得到转移性净收入3777.9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56.28元,增长13.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为34.6%。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