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独家 > 正文

《河南省旅游条例》解读: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不能从事旅游业务

2019年12月25日20:55  来源:映象网

5034

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跟着“驴头”拎起包就走了,行不行?《条例》对这一市场乱象说不。

文旅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暑期整顿”的通知》,再次明确表示,户外俱乐部、微信群、保健品公司、培训机构等没有旅游资质的组织和个人,经营旅行社业务属于非法行为。经营性旅游业务的定义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的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

【法条】第八十五条规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以户外俱乐部、微信公众号、QQ群、户外论坛、协会组织、保健品销售企业、物业公司等名义从事经营性旅游业务。

【罚则法条】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性旅游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5年5月15日,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5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

在事故现场,大客车坠崖后车头猛烈撞击地面,冲击力造成乘客向前翻倒,车上70%的座椅脱落。当时车上乘客一共46人,35人死亡、11人受伤,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六十岁以上的就有30人。

事情的起因是,5月14日,西安一家名叫依诺相伴生活馆的保健品销售企业,以答谢会的名义组织193客户到淳化旅游,并借机推销保健品。没想到第二天下午返回西安途中,其中一辆大客车就出事了。

除了车辆没有营运资质,安全性能不足,存在事故风险,组织出游的公司也存在种种问题。在这次事故中,组织老年人出游的依诺相伴生活馆向每位客户收取了198元,包含吃、住、门票、交通等费用,这实际上是在经营收费旅游的业务。

生活馆擅自组织旅游 实为借机推销保健品。一家没有合法注册,不具备保健品营销资质和旅行社资质的企业,以销售保健品为目的,非法组织旅游活动,在活动中租用了没有客运资质的大巴,大巴车刹车失灵导致了整个事故的发生。

事故处理问责了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及负责人。

文章关键词:《河南省旅游条例》 解读 未取得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不能从事 旅游业务 责编:邵恰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慢新闻

网传四川音乐学院封校?川音:假的! 网传四川音乐学院封校?川音:假的!

推荐视频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