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涉及诸多个行业管理部门。《条例》依据《旅游法》上位法,结合这些年来比较成熟的政策,把比较成熟的政策转化为稳定的地方法。
《条例》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旅游业主管部门是文化和旅游部门,内容充分体现了以立法促融合,以融合促发展的思想,对文化和旅游融合的方法途径进行了试水和探索。
《条例》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文化和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明确了文旅部门对旅游业的行政执法权。
【法条】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法条】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行业指导、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工作。
【法条】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文化和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文化和旅游业的投入扶持力度,建立由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参加的文化和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文化和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文化和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并将文化和旅游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机构,配备执法人员。
3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旅游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就《河南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情况以及宣传贯彻实施等有关情况予以回应。
发布内容:介绍《河南省旅游条例》立法情况以及宣传贯彻实施《条例》有关情况。
1月10日上午,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代省长尹弘作政府工作报告。
我省是农业大省,发展乡村旅游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多年的旅游实践证明,“三山一滩”区域内的修武、栾川、新县等不少地区,依托发展乡村旅游,走向了脱贫致富路。
依托文化旅游资源,打造老家河南等文化旅游品牌。《条例》明确给出了全省文旅融合发展的大方向。哪些是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做的,哪些县级应该做的,都做了详细规定。
关于旅游购物,《条例》一方面规定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发各种特色旅游商品,建立大型购物中心,满足游客需求,一方面又规定了要自愿购物。如果诱导、强迫游客购物,将要被罚款和吊销导游证
文旅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暑期整顿”的通知》,再次明确表示,户外俱乐部、微信群、保健品公司、培训机构等没有旅游资质的组织和个人,经营旅行社业务属于非法行为。经营性旅游业务的定义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的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
《条例》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文化和旅游部门对景区的执法权。《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机构,配备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可以对景区内非旅游开发活动、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各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