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浙江省《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召开,规定了宁波市文明养犬的种种细则。《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要为犬只佩戴有效犬牌、嘴套;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犬链有效管控犬只;在狭小空间要采取收紧犬链或者怀抱犬只等方式主动避让他人等。(5月19日 中国新闻网 )
近年来,不少人选择养宠物来排解寂寞,让生活多几分乐趣,狗性格憨厚、忠诚成了不少人喂养的首选,公园、路边遛狗的人随处可见,但由此产生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宠物狗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恶狗咬伤他人,威胁周边群众生命安全;遛狗小纠纷变成狗主人互殴……这些都是由于不规范遛狗而产生的问题,因而当宁波此《条例》一出,新闻评论区一片叫好,犬牌、嘴套、遛狗绳成了遛狗必备套装,不光狗主人安心,路人也更加放心了。
“遛狗套装”成标配,守护狗狗的安全。野外遛狗,路边难免有些不卫生的东西,狗误食很可能对健康造成难以挽回的损伤,嘴套上嘴,管住了狗贪吃的嘴;“遛狗套装”成标配,守护路人的安全。狗本身性格温顺,但在户外条件下,人员密度大,陌生人较多,难免会有意外发生,狗狗应激条件下很可能会“出口伤人”,有了“遛狗套装”,狗狗能够被更好地控制住,避免一些恶性事件的发生。
狗是无知的,它们不懂人的规则,但是狗主人却是可以约束的,除了爱好,更要提高养狗人士的门槛,舆论引导远远不够,只有像这样的养狗条例被实施,让养狗者担负起相应的责任,才能够让文明养狗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遛狗套装”不妨成为全国标配,这样才能形成文明养犬的社会氛围。
常备“遛狗套装”,让文明养狗成为我们之间的默契,才是给狗狗的真正自由。
出台一项规定或政策,首先要考虑其合法性与可执行性,合法才是前提,管用才是硬道理。再就遛狗3次就捕杀而言,现实中,有些地方会出于消灭传染病的目的组织当街捕杀流浪狗,这也动辄引发争议。
近日,河南郑州,一处“狗垃圾站”亮相城市街头,上面写有“狗狗便溺收集点”、“请及时清理狗便”等字样,并配有垃圾袋和使用指南,引导遛狗的犬主文明养犬。犬只若当街便溺,饲养者可免费取用垃圾袋,清理狗便,保持环境卫生。
11月13日云南昭通威信县发布《关于威信县文明养犬、禁止遛狗的通告》。
9月15日下午,郑州市伏牛路汝河路街头,一位七旬老太太在牵着狗绳遛狗时不慎被狗绳绊倒,导致右臂骨折。经急救人员查看,老人右臂明显变形,初步判断为骨折,医务人员随即用夹板将老人骨折的右臂固定后,送往医院进一步治疗。
9月15日,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边,一名70多岁的老太太遛狗时不慎被狗绳绊倒,导致右胳膊摔伤。一名热心男子见状急忙伸出援手,帮助老人联系家人,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待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男子便悄悄离开。
17日,在广东佛山顺德杏坛镇罗水市场前,一名老人被一只狗身上的牵引绳绊倒在地,头部着地后昏迷。经调查,罗水村民罗某(女,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途径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村民麦某(女,88岁)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鑫也表示,根据此事的情况通报,如果“女孩擅自牵走了犬只”,则狗的主人不承担责任。律师邢鑫也认为,若小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管理不善,应与女孩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市民在饲养宠物时未采取安全措施,如未按照当地规定拴狗绳等,造成他人损害的,必定有责任。由于该事件中的女孩才12岁,因此,老人家属既能向狗主人索赔,也能直接找小女孩的监护人要求赔偿。
随后记者采访了罗水市场附近居民,居民称遛狗女孩并非狗主人,准备升初中。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官方微信号“水乡杏坛”18日晚,对此事发布了情况通报,通报内容为:8月17日17时21分,110接到报警:顺德区杏坛镇罗水市场附近一老人受伤倒地。
7月31日,成都厨师钟科收到了锦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人狗相撞致人伤残”事件终于迎来调解结果:撞倒钟科的大犬主人谢女士赔偿钟科11万元,而与大犬追逐嬉闹的小犬主人胡女士赔偿钟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