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钱江晚报·小时新闻客户端报道,近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在村民微信群辱骂原告孔某,侵害孔某的名誉权,被判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王某和孔某系同村村民,两人曾因投资发生纠纷。2019年12月,王某在两人所在的村民微信群里多次发表孔某“断子绝孙”“败类”等污秽性言语,辱骂、侮辱孔某。
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孔某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值得肯定。
这是一起具有教育和借鉴意义的案例,它提醒大家,微信、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并非法外之地,个体在网络空间开展社交活动时,同样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为所欲为、不加节制。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空间里损毁他人名誉,构成侵权,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微信群也是公共场所,在村民微信群里发表辱骂言论与在村里马路上公开骂街,其行为性质和结果是一样的。而在证据保存上来说,它还比马路上公开骂街更好取证,只要将聊天记录拉出来,连旁证都不用找了。
有些人以为网络是虚拟世界,彼此都躲在屏幕后面,不知道对方真实身份,就可以做出一些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比如在网上匿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其实,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去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订)》,是将网络纳入“法治”的重要一环。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将微信、微博等聊天记录作为电子数据,正式在司法解释中确认了该类电子数据的证据地位。通过立法加强对网络的监管,是保障互联网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
这意味着,任何人如果不规范自己的言行,在网上发布或转发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信息资料,公开发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实言论等行为,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成为定罪的依据。
可见,法律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保护如今已扩展到网上。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无论发生在网上还是线下,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张炳剑)
中新网成都12月8日电(王爵)成都市郫都区委宣传部8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消息称:按照成都市郫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近日,河南洛阳老君山突降大雪,再度在抖音上爆红。随着在抖音走红,关键词“老君山”微信微信搜索指数相比半月前暴增近百倍,百度搜索指数同比增长十倍。河南老君山位于洛阳市栾川县城东南,是国家5A级景区、世界地质公园。
据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11月30日出具的一份检查申请单显示,女婴年龄为3个月29天,症状为“反应差、哭声微弱、双眼上斜、呕吐一次、四肢末梢发凉”,临床诊断为“颅内出血、休克”。
到了今年11月19号,魏女士发现,“动物世界”APP还正常运转,下午却突然无法登录,平台客服也联系不上。广大小伙伴要提高警惕不轻信超乎常理的高回报投资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日前,南京江北新区在进行为民服务民意调查时,因提示公众选择“满意”的答案进行回复等造假行为引发舆情。从整个舆论发展态势来看,公众对于此类满意度调查造假事件是“零容忍”的,期望政府部门切实走进民众中间,真心实意地了解群众的想法,从根本上解决公众面临的公共难题。
12月2日,微博网友@Norikoxxx 发文称,她在郑州的“汤盛温泉”洗澡时被另一名女子偷拍,偷拍女子疑在微信上向他人发送偷拍视频。前述微博网友称,她与朋友在郑州汤盛温泉洗澡时,发现斜对面有女子偷拍,随后她们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住院协议书中显示,刘先生选择二级护理(仅次于一级护理),每月需向养老院支付包括入住费、特护费、伙食费等合计3200元。刘先生当即询问摔得是否严重,对方回答说只有明天早上照个片看看,目前感觉左腿动就痛,没有外伤。
民权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引领作用,通过巩固“主阵地”、深耕“移动端”、着眼“可持续”,守初心、接党心、连民心、强信心”,有序推进了民权县融媒体中心建设。把牢“正能量”总要求,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全力推进县域主流媒体深度融合。
对于网上所爆料的内容,朱之文告诉记者:“都是胡编乱造,我在看白血病儿童的时候都哭了,所捐款项是可以查的。”至于出轨女粉丝的事情,朱之文一口否认,“曾经在一次演出后,有位女粉丝下来拥抱了我,什么都没有”。
11月23日,金水区东风路派出所对辖区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反诈骗宣传培训活动。此次集中培训活动主要是为了防范“QQ冒充老板诈骗财务会计”,从而杜绝企事业单位违规转账,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