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路治欧
4月21日,河南省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年”新闻通气会召开。会上传来消息,信访工作将对十个方面提出严厉追责。
今年以来,全省初信初访的办理省级信访部门占总量的16.9%,市级占30.3%,县级占52.8%,已经呈现出正“金字塔”的合理结构,大量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但是,信访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张春香说:“很多信访问题之所以产生,之所以久拖不决,甚至造成大规模聚集、极端恶性事件发生,其根本原因是相关地方和部门决策不民主、行为不规范、服务不到位,主要原因是工作责任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
为此,河南“责任落实年”的重点工作是做到三个到位:主体责任务必到位、首接首办务必到位、考核激励务必到位,核心内容是明确责任、追究责任。
据悉,我省将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对十个方面提出严厉追责:
1 未执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评估走过场、图形式,或虽进行评估但未落实评估建议,决策失误、工作失职,损害群众利益,导致信访问题产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2 未按规定受理、交办、转送和督办、回复信访事项,未向信访群众告知答复或超期告知答复,导致信访群众重复信访的;
3 对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或审核认定意见,未按规定落实或拒不执行,或者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损害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
4 对应当解决的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故意拖延,或者对待信访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严重后果的;
5 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瞒报、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贻误处理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
6 对发生的集体上访未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间要求到现场处置,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的;
7 违反规定将信访群众控告、检举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控告检举人或单位,造成信访群众被打击、报复、陷害,尚不构成犯罪的;
8 对信访负面舆情处置不力、应对不当,导致舆情发酵扩散,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形象和群众利益的;
9 对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不按要求反馈,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
10 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失职失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