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那位奔驰女车主还在维权的路上。在网络和媒体的接力式关注下,汽车销售行业的更多弊病和潜规则正在浮出水面。
这一波热点强度之高,持续时间之久,超出了许多人的想象。但一切都是有原因的。
前几天或许还有人以为,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会很快被新的网络热点覆盖。毕竟奔驰车的潜在消费人群在互联网用户中所占比例甚低。但是网友们表现出了空前的团结,同仇敌忾地站在女车主身后。
如果说一个女人坐上发动机盖上哭是偶然出现的火星,那么这个火星点燃的则是积压太久的干柴。这把火是早晚要烧起来的。汽车经销商经年累月拉来的仇恨,终于找到了发泄口。只是希望这次事件不要只有情绪发泄的意义。
据央视报道,记者走访4S店发现,涉嫌乱收费的名目除了这几天讨论的金融服务费之外,还有车辆的上牌费、检测费、装潢费、提车费等等,甚至有一些4S店还会收取出库费。
不过这些本不是新闻,而是几乎每一个买过车的人都有的亲身经历。这些年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走进了越来越多的中国家庭,中国市场也成为跨国车企重要的利润来源。但是人们的买车经历却从来没有愉快过,而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套路、陷阱、潜规则。
当你想要买车的时候,首先要向身边的“老司机”虚心请教,用“理论知识”武装自己。踏进4S店之后,更要提高警惕,随时准备与销售斗智斗勇,稍有不慎就会缴纳一笔智商税。还有一些冤枉钱是不得不花的,比如代上牌便等“行业惯例”。
和之前的五星酒店卫生问题类似,奔驰车主维权难还击中了一个消费者的心理痛点:贵的并不是好的。花钱能住得起五星酒店,能买得起豪车,但花钱买不到安全,买不到舒心,更买不到公平。消费者没有退路,只能为自己的权益奋起反击。
所谓消费升级,不能只是价格的“升级”,更应该是服务与保障的升级。
第一个要追问的是品牌方。这些车企在广告上营造的高端、商务、品质形象与消费者在购车与售后的真实体会有很大的反差。所以出了问题之后,品牌不能把问题甩锅给经销商了事,因为品牌本就有约束经销商的义务。
更要追问的是工商、消协这些机构和部门。在消费者遭遇不公的时候,这些单位本应及时响应,对消费者伸出援手,它们的职能缺位、行动迟缓才会逼得消费者“坐上发动机盖”。依法解决的渠道畅通,按闹解决才会退场。
道理并不复杂,可4S店那些人尽皆知的套路还要存在多久呢?那些潜规则,到底何时才能变成明规则?消费者何时可以享有做一个小白也不会挨宰的权利?消费者遭遇不公时,何时有便捷、高效的投诉渠道?
汽车不同于一般消费品,由于其昂贵、复杂、使用周期长,卖家很容易利用技术和法律上的信息不对称欺负买家。比如汽车三包规定本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却被经销商选择性利用,对自己有利的讲,对自己不利的不讲。这就要反思有关规定的可操作性。
具体的做法可以是,强化经销商的告知义务,必须清楚告知消费者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否则视同欺骗。而对于恶意欺诈的经销商及相关从业人员,更要依法严惩。
张先生觉得4S店没有经过他的允许就给他挑选了一辆车的行为不合适,心中起了疑虑。在这种情况下,4S店检修后依旧告诉张先生车辆没有任何问题,可以放心开,张先生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
近日,河南信阳的胡先生(化名)通过东方今报新闻热线(0371-65830000),向记者反映了自己买车时遭遇的烦心事。在胡先生提供的分享购车协议上,记者看到“贷款由甲方(信阳市瑞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按时每月打入指定金融还款账户还款……甲方保证按时还款,如有违约甲方承担责任,保证乙方征信不受还款影响。
19日,一条记者暗访汽车4S店、曝光维修技师砸车“创收”的新闻惊爆舆论。新闻中提到的上汽大众和东风日产,都是汽车行业中久享盛誉的知名品牌。4S店员工几锤子下去,激发出了消费者们压抑已久的情绪,进而引起人们对4S店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上不规范的深恶痛绝。
如何消灭4S店里的那些猫腻,需要监管部门和4S店自身,都行动起来。对于4S店来说,自身的管理工作也应更加合理、更加人性化,同时还应懂得“诚信是消费市场上最大竞争力”的道理。
杨建明花29.8万元购买了一辆只跑700公里的二手奥迪A4L,五六年后出售时才发现该车在购买前已在浙江余姚水灾中“泡过澡”。2013年12月9日,河南省捷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人员持杨建明身份证,在郑州市车管所办理了机动车转入登记手续。
15日下午,记者在武昌长湖正街一处新开业的中医理疗馆见到了高先生,当天他休息,在妻子的店里帮忙。因为当时旁边有两辆车追尾,高先生将车头稍微向左拐,没过多久,男子就掉在了车顶上。
8月9日,开封金裕通别克4S店工作人员告知我要拆检发动机,费用需要4500元,我说如果能尽快修好就拆开全面检查吧,说实在的,这个检查费用我感觉也比较高,就拆开检查一下要4500元。
(原标题:毒驾超速闯红灯致人死亡,湖南株洲交通局一副科长被控交通肇事罪)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湖南株洲交通局一副科长涉嫌毒驾超速闯红灯致人死亡,被控交通肇事罪。
近日,经法院审理认定,这辆车确实是一辆维修车,并一审判决要求4S店退一赔三。茆广东说,车上明显的维修痕迹,都是肉眼可见的,而更蹊跷的是,车上两个大灯分别产于2018年11月28号和2018年12月6号生产的,但整车出厂日期却是2018年11月15号。
接到爆料,@河南都市爆料记者联系到信阳市平桥公安分局,朱警官以不接受电话采访为由拒绝透露案件任何进展。目前他们的处境是:购车时,奇瑞瑞龙4S店给大部分车主办理的是“奇瑞微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贷款,少数车主办理的是其他公司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