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3月16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大连等地的三家基层法院近日接连公开宣判3起涉野生动物犯罪案,3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猎鸟的被告人均构成非法狩猎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据悉,这是辽宁法院今年首次集中宣判的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
在周慧非法狩猎一案中,庄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8月起,周慧在大连市花园口经济区采取架网挂鸟的方式非法捕猎野生鸟类,并予以销售获利。同年9月9日,其被抓获,民警当场查获被挂住的活体鸟类4只,包括2只麻雀、1只伯劳、1只小蝗莺。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为此,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许振伟非法狩猎一案,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查明,2018年7月15日,其在普兰店一杨树林内,架网捕获野生鸟2只。经东北林业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许振伟捕获的2只野生鸟为黑尾蜡嘴雀,属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许振伟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宣判的刘斌非法狩猎案,被告人刘斌于2019年10月22日,架网捕获各类珍贵野生鸟70只。经鉴定,所捕获的田鹀、锡嘴雀、黄雀、树鹨等属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法院最终认定刘斌犯非法狩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这是红外相机在甘肃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拍到的珍稀野生动物鹅喉羚种群(4月28日摄)。新华社发 这是红外相机在甘肃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拍到的珍稀野生动物野骆驼种群(5月14日摄)。
2019年8月,沈阳市猛禽救助中心接到了大兴安岭林业部门送来的一只幼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鵟,其因身体虚弱无法自行进食。辽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袁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3月24日,三亚市森林公安局向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三亚市人民检察院于次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经审查,该案犯罪嫌疑人罗某开、罗某焕于2020年1月期间,在三亚市吉阳区一处山林使用火药枪及放置猎夹、捕鼠笼等猎捕工具,捕获并杀害猫头鹰、松鼠等野生动物。
记者24日从新疆阿克苏地区林业和草原局获悉,该局联合阿克苏地区公安局森林公安开展了一次野生动物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在阿克苏市查获3起涉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案,现场查获野生鸟类95只。
疫情发生以来,河北省森林公安机关全面落实有关决策部署,对破坏野生动物案件露头就打,追根溯源深挖彻查,震慑效应明显。截至3月16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涉野生动物案件30起,其中刑事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行政处罚18人;查获野生动物446只;查获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若干件。
记者从西藏阿里地区公安部门获悉,近期阿里地区改则县警方成功侦办涉及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2起,查处行政案件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名,查获藏羚羊头3个、藏羚羊羊皮25张、藏羚羊羊皮残片45块。
在20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政协第33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宣传教育和依法打击并重,推动形成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思想自觉。革除滥食野生动物这一陋习刻不容缓。
记者20日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大连法院公开宣判了2起非法狩猎案件,2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猎鸟的被告人均构成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许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许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东公安机关森警部门重拳出击,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3月13日,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在界湖派出所配合下,成功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夏某某、张某某于2月29日被依法刑事拘留,詹某某、陈某分别于3月2日、3月6日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宋某芳因涉嫌非法猎捕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于3月13日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