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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毒的美丽!江苏七旬老人种四千棵罂粟被判5年,家属质疑量刑重

2020年11月27日16:20  来源:猛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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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因听邻居说罂粟花好看,去年年初,江苏连云港七旬老人李会英(化名),从邻居那里拿来了2颗罂粟果实,将籽种在了院子里。当这些罂粟长出幼苗时,被当地警方查获,经清查共有4104株罂粟幼苗,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随后,该案被发回重审。

  11月25日,李会英亲人告诉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不久前,该案重新开庭审理后,法院改判老人有期徒刑5年。

  家属对此提出质疑,老人并非主观恶意种植,并且幼苗长出后便被铲除,质疑量刑过重。

  (第二次开庭审理现场)

  据悉,今年以来,连云港市各基层法院至少宣判了11起同类案件,判刑均为缓刑并处罚金,其中一老人种植罂粟苗达11114株,判决则为判刑3年缓刑3年。家属质疑对李会英老人量刑过重。同时,因为老人年事已高,身体不好,家人担心其怕撑不到出狱那天。同时,记者留意到,2019年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工作已在江苏省内实现全部推开,但两次庭审均未有律师出席进行辩护,对此家属同样提出了质疑。

  听邻居说花好看 老人种下俩罂粟果长出4000余棵罂粟苗

  罂粟俗称“大烟”,是毒品原植物之一,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种植。但每年春节,在一些农村地区个别群众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都会私自在房前屋后、小院中或田地里种植罂粟,或为观赏或为“药用”。其实,无论是用于制毒贩卖或者观赏食用,都已经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

  每年春季,各地公安机关都会开展专项“铲毒”行动,查处一批违法种植罂粟案件,而涉案人员中往往大多都是老年人,他们不仅不知道罂粟作为毒品的危害,对法律更是几乎一无所知,年过7旬的李会英便是如此。

  日前,在网上一则听邻居说花好看一位7旬老人种植罂粟被判刑的帖子引发关注。11月25日,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联系上了发帖人唐艺(化名),她告诉记者,因种植罂粟被判刑的是自己的奶奶。

  据唐艺介绍,她家是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父母在临近的连云港市海州区农村养鸭子,爷爷和奶奶都跟着父母住在鸭厂。“我奶奶出生于1946年,今年75了,是个文盲,大概在2018年秋天的时候,老家一个邻居送给了我奶奶两个罂粟果,说是开的花很好看,奶奶就拿回去了,将籽撒在了鸭厂前的一块空地上,面积约一平方米。”唐艺告诉记者,奶奶在撒籽的时候,他们都不知道,即使后来罂粟幼苗长出来的时候,家人看到后还以为是蔬菜幼苗。

  (鸭厂)

  (鸭厂)

  (鸭厂)

  (鸭厂)

  直到2019年3月份的时候,当地派出所民警来到鸭厂,现场铲除了只有几厘米高的罂粟幼苗时,家人才知道这不是菜苗。

  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对老人的公诉书显示,经现场铲除并清点,共计查获罂粟幼苗4104株。对此数字,唐艺及家人提出异议,“当时种罂粟籽的时候是和蔬菜种子一起种的,被铲处时难以分辨哪些市蔬菜幼苗哪些是罂粟幼苗。”

  当地一村民向记者证实,当时铲除的幼苗并不大,确实很难分辨哪些是罂粟,哪些是蔬菜。

  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一审被判刑3年缓刑3

  据李会英家人介绍,他们一开始并未觉得老人种植这些罂粟苗会有多严重,所以一开始并未太重视此事。

  记者了解到,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以李会英涉嫌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于2019年11月14日向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9年12月11日,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向海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2018年12月,李会英在其儿子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的家禽养殖厂一养殖大棚边的空地上,种植了两个罂粟果实种子,并于2019年3月8日11时许被海州警方查获,经现场铲除并清点,罂粟幼苗共计4104株。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李会英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会英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据悉,2020年1月8日,海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在2个多月后的3月26日做出判决,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李会英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被扣押在案的毒品原植物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一次开庭审理现场)

  该案发回重审后 改判为5年刑期罚金提高到6000

  唐艺告诉记者,对于上述判决他们提出了质疑,“我家人觉得判的有点重了,因为本地也有类似案件,都没判这么重。”

  据悉,在一审判决后,海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案件报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准。2020年7月13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海州区法院重新审判,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但被告人没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原判在法定刑以下量刑不当。

  记者了解到,2020年9月19日,该案在海州区法院再次公开开庭审理,9月24日,法院再次作出判决,与此前的判决相比,这次判决更重了,李会英老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我们只知道奶奶被判了5年,但一直没见到判决书,判决书被奶奶带到看守所了。”唐艺告诉记者,直到日前,律师才从法院申请调出了这份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在海州区法院2020年3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后,李会英未提起上诉,公诉机关也未抗诉。该院当天报请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同意该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该院于8月4日立案后,另行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9月19日公开审理了本案。同时,判决书称,“被告人李会英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会英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李会英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00元。

  与被推翻的判决相比,此次判决不仅刑期增加,罚金也提高了。

  江苏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但两次庭审均未有律师参加

  对于判决,李会英的家属提出了多项质疑,唐艺介绍,两次庭审虽然都是公开审理,但却都未通知家属,家属也未能及时为老人聘请律师。“我奶奶一直生活在农村,不仅是一个文盲还是个法盲。”

  据悉,2018年起,江苏逐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根据江苏省司法厅2019年年初公布的消息,2019年江苏省将推动10个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其中第一项便是实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在试点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工作,对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聘请律师的,全部给予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法律帮助,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有效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计划,2019年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工作实现省内全部推开。

  通过查看2020年1月8日庭审直播和2020年9月19日的庭审直播回访,记者发现两次庭审李会英方面都并未有辩护人。

  (第一次开庭审理时没有辩护人)

  (第二次开庭审理时依然没有辩护人)

  两次庭审均持续10分钟左右 二次庭审时老人对罂粟苗数量提出异议

  记者查看1月8日首次庭审的直播回访时看到,此次庭审共持续了8分多钟,没有家属现场旁听,辩护人席也没有人。现场,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时,主审法官询问李会英老人是否听懂,李会英老人回答“听不懂”,随后法官进行了解释,接着又询问老人对起诉书有没有不同意见,老人回答:没有。法官又接着询问老人是否认罪认罚,老人回答:认罪认罚。

  在庭审中,检察院建议对李会英判处有期徒刑五到六年,并处罚金。李会英没有为自己辩护也没有作最后陈述。记者留意到,在庭审直播回访结束时,主审法官向李会英发出了一句感叹:“你种那些东西干啥啊?”

  同时,记者查看9月19日的庭审直播回访时看到,此次庭审共持续11分钟,此次庭审,依然没有家属现场旁听,辩护人席也依然没有人。记者留意到,此次庭审,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第一次开庭时的指控一致。

  但在此次庭审现场,当检察院公诉人员宣读完起诉书后,李会英对检察院指控的罂粟苗的数量提出了异议,大意是清点的罂粟幼苗数量为3200棵。对此,检察院公诉员称,在第一次庭审时和之前在公安机关阶段老人都没有提出是3200棵。因为现场李会英发言时声音较小加上口音比较重,记者并未听清楚李会英是如何进一步解释的。

  随后,公诉人员现场宣读了李会英在公安侦查阶段的调查笔录:2018年秋种麦子时,我在儿子的养殖厂帮忙,当时还有一位养殖户叫唐xx,是我老家的邻居,她说罂粟开花很好看,问我种不种。我就问她要了2颗罂粟果实,种在了养殖厂的空地上,大概有一平方米,之后一直没有管它,直到今天被派出所抓到,才知道出了很多棵。我种的时候只用了两个罂粟果实,你们派出所在现场数后告诉我一共是4000多棵。我听说开花好看才种的,没有管理。

  和第一次庭审时一样,检察院建议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追究李会英的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期有期徒刑五到六年,并处罚金。

  在庭审辩护及最后陈述阶段,李会英说了几句话,但因为声音太小及口音问题,记者并未听清楚,随后,庭审结束。

  家属质疑量刑过重 担忧老人身体撑不到出狱那天

  “我奶奶她年纪大了,啥也不懂,第二次庭审判决书下发后法院给了我奶奶,他直接带到了看守所里面,问她的时候,她说丢了,自己不识字留着纸也没用。”提起已经75岁的奶奶,唐艺尽是无奈。

  唐艺告诉记者,因为第二次判决刑期变为了5年,他们一家人觉得量刑过重了,这才花钱请了律师,但律师也坦言,改变判决的难度比大了。

  “之所以迟迟没请律师,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疫情的原因,家里的养殖场已经到了破产的边缘,现在我爸爸欠了一屁股贷款要去还,养殖厂马上就要关门了。”唐艺表示,奶奶今年已经75岁了,本身身体也不太好,如果真的在监狱里面待5年,他们估计奶奶的身体是撑不到出狱的那天的。“虽然说奶奶触犯了法律,应受到制裁,但这些罂粟苗刚长出来就被铲除了,并没有造成社会危害。”

  此外,唐艺告诉记者,因为奶奶血压高,现在狱警每天三顿监督她吃药。

  记者多次联系当地法院及检察院 均未获得回复

  老人的家人为何两次庭审都没参加呢?对此,唐艺解释说,老人被带走后一直没有人通知他们开庭时间。

  “一直没有人通知我们可以为老人请律师,也没有人通知我们可以参加旁听。在第一次判决出来后,父亲曾和法官打过一次电话,并在电话里吵了起来,”唐艺告诉记者,此后便再没有人通知他们任何关于奶奶的事情了。

  在唐艺及其家人看来,如果在此前两次庭审通知了他们,即使家里再困难也会请律师,为奶奶进行辩护的。

  对于唐艺反映的相关情况,记者也尝试联系当地法院及检察院进行求证,但并未获得回复。

  11月26日上午,记者先后联系到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和海州区人民法院,对于记者提出的采访请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和海州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都表示,会和相关领导及具体办案人员沟通后在当天下午下班前给记者回复。

  但当天下午记者迟迟未收到回复,11月26日下午,记者又再次分别联系了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和海州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会给负责人汇报之后再跟记者联系,但截至11月26日晚9点记者交稿,均未接到回复电话。

  当地今年以来已宣判11起同类案件 最多者种万余株罂粟苗法院判33

  在采访中,记者留意到,在连云港当地近几年也有不少类似案例,而判刑多以缓刑和罚金为主。

  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时发现,并未查询到李会英的判决书,但查询到今年1月以来连云港市相关基层法院共宣判了11起同类案件,被告人罪名均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刑也基本都是以缓刑、罚金为主。

  判决书显示,连云港当地这11位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人中,除1人年纪不详外,有2人为60岁以下,分别为57岁和58岁,另外8人年纪则均在60以上,其中3人年纪在75岁以上。

  同时,记者留意到,这11起案件中涉案人员有10人文化程度都和李会英一样是文盲,另外有1人为小学文化。

  (种植万余棵罂粟苗的)

  尤其值的一提的是,11起案件中,一位名叫尹某某的老人出生于1955年,较该案中的李会英年纪小9岁,其在自家闲置住宅院子内非法种植罂粟,公安机关于2019年3月21日查获,现场铲除罂粟幼苗11114株,最终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判处尹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同时,记者留意到,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一位出生于1932年的王姓老人在自家屋后田地里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2020年4月16日,公安机关发现后予以全部铲除,经清点,王某共计种植罂粟5100株。2020年8月27日,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法院判处王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每年春季同类案件频发、涉案人员多为老人 不能一判了之

  记者留意到,其实每年春季都会有类似的案子发生,涉案人员也多是不懂法律的老年人。

  某地一位不愿具名的检察官告诉记者,2019年上半年,在其所在县检察院,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共受理审查起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36案36人。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这些案件中涉及的毒品原植物都是罂粟苗,而涉案人员大多都是老年人,有的甚至年近八旬,他们对相关法律几乎一无所知,仅仅是听说罂粟苗能治病或开花好看,于是就在自家院子或门口空地上种植了一些。

  “对于那些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小的案件,如果把这些人全部推向被告席,并不符合立法本意,”该检察官表示,最终该地检察院经过深入调查、认真研判后,对涉案人员中符合“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条件的,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对其他不符合从轻减轻条件的提起了公诉。

  该检察官同时表示,相关办案部门不能一查了之、一诉了之,一判了之,要通过案件的办理更好的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填补一些地区村民思想认识上的法律空白,“除了办案,还要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

  律师:本案改判有期徒刑五年确实有点重 被告人仍有权提起上诉

  针对此案,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指出,首先,综合本案一二审各法律文书以及本案实情,如果严格从法律角度来讲,二审法院以量刑偏轻为由要求一审法院重审,并最终按照我国刑法第351条“非法种植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规定,将之前的缓刑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这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严格遵照罪刑法定原则的一种体现,并无不当。

  同时,张少春表示,从情理而言,将一名75岁文盲老太判刑五年,可能很多公众认为本案量刑太重,并未体现认罪认罚、被告人年龄以及其他从轻、减轻等情节。

  张少春律师认为,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官有自由裁量权,每个案件具体案情都不同,人民法院对于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仅在于惩治犯罪,还有警醒他人,有时候很难评价一个案件结果的对与错,更多的是出发点或者理解不同。不过,张少春个人也认为,本案改判有期徒刑五年确实有点重,“因本次是一审判决,被告人仍有权提起上诉,要求从轻量刑”。

  ■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新闻/民生/维权热线:0371-65830000 / 16603712315。)

  大象新闻·猛犸编辑:曹亚勤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猛犸新闻】创作,在猛犸新闻和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文章关键词:量刑 带毒 海州区 中国裁判 有期徒刑 罂粟花 被告人 责编: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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