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上“严打枪口”
当学生们逐个被警察带走时,他们家人尚蒙在鼓里。直到学校放假,孩子没有如期归家,他们寻至学校,一无所获,最后来到派出所,方被告知孩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皆被刑拘。
惊恐不解的家长们咨询律师得知,根据刑法第294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应当立案。
据多位学生家长转述,当他们去太康县公安局“打黑办”质问详情时,被告知:“你们家孩子运气不好,撞到严打枪口上了。自认倒霉吧。”
所谓的“严打枪口”系指这些年来席卷全国的“打黑除恶”风潮。
2006年2月,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部署“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级公安机关始终把“打黑除恶”摆在打击刑事犯罪的重要位置。
2010年1月,公安部再次作出部署,要求全国公安刑侦部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力推动“打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开展。
时年也正值河南省委政法委、河南省社会治安综治委联合表彰的“2006-2010年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评比年,该省公检法各级机关争先恐后,不敢怠慢。
何谓“把‘打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开展”?2010年4月15日,全国“打黑办”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如此解释:重点打击盘踞在重点行业垄断经营、破坏经济秩序的重大涉黑组织;控制集贸市场、涉足民生领域的行霸、市霸类犯罪团伙;欺压百姓、破坏基层政权的农村恶势力;非法放贷、暴力讨债、“地下出警”等新型黑恶犯罪以及从事“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团伙。(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网)
然而据讯问笔录,太康县30名少年打架斗殴极具随意性:如在饭馆吃饭时与他人身体发生碰撞后言语不合、在溜冰场看对方不顺眼、喜欢的女生遭其他男生爱恋、感觉被陌生人跟踪等等。更多学生却是出于面子,讲义气,参与不知所谓的纷争。
在学生张浩东的一份讯问笔录中,他与办案人员有如下对话:
“这次去打架的人都有谁?”
“我叫不上名字。”
“被打的人叫啥?”
“不知道。”
“因为啥打人家?”
“不知道。”
“被打的人受伤没?”
“不知道。”
“谁叫你去的?”
“见面认识,叫不上名字。平时上网时坐在一块认识的。”
“你去干啥去了?”
“我去帮人家打架去了。”
“打死我都想不明白,踢同学几脚就成了黑社会?”刘洋说。
太康县公安局“打黑办”的上报材料称,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县打掉涉黑涉恶团伙5个,抓获团伙成员71名。
如此算来,孙科威等30名少年约占该县“打黑除恶”战果的一半。
被捆绑示众的少年
据检方起诉书,大部分学生于2010年12月3日被太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直至2012年1月11日开庭审理,合计关押了1年零1个月。
期间只有6名家长见到了自己的孩子,但时至今日他们还感到屈辱万分。
2011年9月23日,太康县所有学校都在早操期间播发了同一则消息:各班班长和团支书自带笔记本和小板凳,前往太康县人民广场参加公审大会。
太康县人民广场大约4000余平方米,正对县政府大楼,绿化及灯光音响设施完善,是当地民众娱乐休闲的集中场所。
当日与会的几名班干部说,他们都不知内情,到场后“发现人山人海的,围观的市民有上千人”。
据当天的目击者介绍,数十名犯罪嫌疑人被从看守所提出来后,分乘几辆车,由武警和民警分别押解。此后警车开道,引来过往行人驻足观看。最后,犯罪嫌疑人被带到了人民广场。
一名班干部说,犯罪嫌疑人大多被反手铐着,捆得五花大绑,胸前挂着白底黑字的牌子,上写着他们的罪行及姓名。此外,八九个人一组,蹲在地上,被一条绳子串连起来。马占扬、司宇翔、王松山、谷留龙、徐振雷等6名学生赫然在列。
“一开始他们准备把30名学生全都押去公审,我们家长得知后都围在看守所前抗议。”太康二高学生刘振的母亲曹凤芝说。
这一点得到了获释学生的证实:“当时我们都被捆好了,因为家长反对,最后只押走了6个学生。”
“我们的娃儿就混在那些杀人犯和强奸犯中间,耷拉着脑袋,流了一路的眼泪。丢脸啊,这么小的年纪,以后没法子做人了。”李秀玲说,她是王松山的母亲。
河南省豫太律师事务所多名律师担任涉案学生的辩护人,他们认为太康警方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罪犯和犯罪嫌疑人的人格权。公检法司四机关在1998年、2007年两次下文规定:严禁对执行死刑犯游街示众,对一般罪犯特别是犯罪嫌疑人更不能公开游街示众。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之后,多名家长赴周口市公安局检举太康警方此举,但显然此事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今年3月31日,周口市项城市召开严打整治推进会,51名嫌犯被五花大绑,围观市民有上千人,经网络传播后引发争议。该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称,打击犯罪的愿望是好的,可能“方法不太妥当”,也没想到会“闹这么大的动静”。
疑窦重重的判决
宣读55页的判决书耗去近一天时间。
当日共有23名辩护律师到庭,他们称,审判长限定每位律师只有3分钟的辩护时间,但公诉人发言则无时间限制,而且当日没有一名证人出庭。
辩护律师称,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证据一般有七种:物证及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查和检查笔录、视听材料。一切案件判处都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它证据的不能认定有罪和处以刑罚。
但在检方指控的诸多罪状中,大都只有被告学生的供述与辩解,皆无受害者身份信息及证词,只有诸如“持刀追逐一男子”、“无故殴打该校一男生”、“对一白衣男子进行殴打”等表述。
60岁的王秀勤在太康一高附近做烟酒生意,据她回忆。“在学校门前有打架的,见过几次,好像是学生打学生。不认识(打架的孩子),都十六七岁。”尽管语焉不详,但她的讯问笔录还是被一审法院采纳为书证。
家住太康二高周边的马利涛告诉警方:“经常见到学校附近打架,是不是学生说不了,都是十七八岁的小孩。”后来这成为一宗聚众斗殴罪的证言。
在太康法院的判决书中,太康三高一名叫张军帅的学生多次出现,成为重要证人。但警方的讯问笔录显示,张军帅就曾多次参与打架斗殴,并且有过作伪证的前科。
这并非孤例。太康二高的学生柳银行也曾多次作为证人出现,但他自己就向警方坦承其中一宗寻衅滋事实际由他组织。
在一审中,12份受害人的伤情鉴定书作为重要证据被法院采纳,这些鉴定书全由太康县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室提供,遭到辩护律师的质疑。
如万彬彬2009年5月受伤,但2011年3月太康县公安局技术室据其病历做出伤情鉴定。
据受害人江旭和王朝辰的讯问笔录,他们被打后并没有住院,也没有做伤情鉴定,但是一个月后公安机关出具了伤情鉴定书。
警方讯问受害人杨坤鹏的笔录中,他明确表示“没有做过伤情鉴定”。但在检方的起诉书中称:“经鉴定被害人伤情系轻微伤。”
一审中,被控犯聚众斗殴罪的10名学生获刑最重。辩护律师认为,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这些案件发生在在校的学生之间,与社会关联不大,没有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啊。”一名辩护律师说。
在检方公诉书和一审判决书中多次论及孙科威等人与其他团伙互殴,但出现在讯问笔录中的另外30余名人都没有获刑。
这一点让辩护律师和获刑学生的家长不忿。但太康县公安局一位不具名的警察私下说:“上面发话了,不能再抓了。”
被改变的少年和家庭
许多人刻意疏远了和这些学生及他们家庭的关系。
学生们被警方带走后没几天,太康三所公立高中均在没有通知家长的情况下,仅在学校大门口张贴了一张布告,宣称将这些学生开除学籍。
太康县属河南省周口市,面积1761平方公里,人口134万,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周口号称是“老子故里”,但却游客寥寥,当地人纷纷外出打工。“1128”案后,那些在外地谋生的家长纷纷返乡,为他们儿子的命运而忧愁。
“都是家中唯一的男孩,也是家里的希望,出了这档子事,家庭全毁掉了。”太康二高学生尚清风的父亲尚明新说,农村人讲究名声,坐过牢的人十里八乡都知道,一辈子抬不起头。
温西光是一名村支书,曾经雄心勃勃,现在儿子温留帅入狱,他感觉自己很不中用,已经提出辞职了,“当了大半辈子干部,自己儿子被冤枉了却无能为力。”
梁洋洋出事后,他身患重病的母亲不再看病吃药,把省下的钱都用来打点关系,希望他能少判几年。
一年多来,这些学生的家长不事农活,他们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聘请律师和上访当中,但收效甚微。他们被告知,“越折腾,孩子判得越重”,这让他们无所适从。
而那些刑满获释的少年也完全改变了模样,除了在看守所中剪的平头很是扎眼之外,他们的精神已然颓废。
他们现在都无法继续求学,大多外出打工。哪怕是与陌生人交谈时,他们总是看着别处,只是一根接着一根地狠狠抽烟,这是他们在看守所中养成的习惯,借此摆脱失眠和恐惧。他们都不想回家,至少在近几年之内有如此打算。
“你进了看守所后才知道里面是什么样子的,我这一辈子再也不跟政府打交道了。”刘洋说。他原本是一个趾高气扬的少年,现在垂头丧气,他总觉得别人看他的眼光中有异样的内容,白天大都枯坐在家里,入夜后方才偶尔出门透气。
“最怕孩子们心理留下阴影,出来后报复社会,这才真正走上了邪路。”家长们说。最近两个月来,他们多次赴周口市中级法院上诉,抗议一审不公。
河南省高院曾发文,各级法院受理的一审涉黑案件,都要由主管副院长或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孙科威犯罪团伙案由太康县法院少年庭副庭长王向花审理。
王向花曾荣获周口市优秀青年卫士。据公开报道称,“在少年刑事审判中,王向花用真情和大爱倾心感化、挽救、帮教失足青少年,关心在校学生,以她的真实事迹为素材编写的戏剧《法官妈妈》反映了王向花帮教失足在校生悔过,使其重返校园并考上大学的动人事迹,在周口市法院传为美谈。”
宣判后,众家长迷惑不解,围住王向花询问:“学生娃打个架咋还坐牢咧,俺们年轻时都打过架,后来也没变成坏人啊。”
“这么说你们家孩子打架还是有遗传的啦?”王向花反问,家长们一时语噎。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部分人名系化名)
“打死我都想不明白,踢同学几脚就成了黑社会?”
———曾被羁押的学生刘洋(化名)
“你们家孩子运气不好,撞到严打枪口上了。自认倒霉吧。”
———多名学生家长称在太康县公安局“打黑办”质问孩子被抓详情时被如此告知
“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县成功侦破了省厅督办的孙科威涉黑案件。”
———今年1月5日,太康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刘涛在《河南法制报》撰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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