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的手上起满了红疙瘩
□首席记者刘广超实习生姚程文图
本报漯河讯“国家两年前就禁止6岁以下儿童使用细辛脑注射液,两年来这个医院一直在使用,而且主治医师不知道禁止使用的事,俺孩儿用过后浑身红疙瘩,太吓人了。”昨日下午,在漯河市郾城区某小区,市民郑红磊后怕地对大河报记者说,我上网查询到,发生过小孩用这个药死亡的事件。(本报去年也曾报道过新郑市一名3岁女童,在一家卫生院输液时突然死亡,事后发现,卫生院给孩子使用了“细辛脑”。)
事件|幼童患轻微肺炎输完液起满红疙瘩
昨日,记者在郑红磊家中见到了刚刚出院的文文(化名)。文文的脸上仍然有些发红,并且有些浮肿,在文文的手背和屁股上,依稀可以看到仍未褪去的红点。
“孩子才1岁半,前段时间他经常咳嗽,12月10日,我们带着孩子来到漯河市郾城区中医院儿科就诊,经医生诊断为轻微肺炎。”郑红磊告诉记者,医生给孩子开具了四种药物,其中包括注射细辛脑。
“由于医院没有床位,12月10日当天给孩子输完液后我们就带着孩子回家了。”文文的母亲李素华告诉记者,12月11日早上他们带着孩子去医院抽血化验时,发现孩子的脸上出现了红点。“当时我们以为这是抽血造成的后遗症,没有放在心上。”李素华说,抽血化验后他们按照医生的要求在医院输了液,用药和前一天相同。
“12月11日晚上,往常早该睡觉的文文却表现得不太正常,非常烦躁,一直哭闹不肯睡觉,脸上的红点变得更加明显。”郑红磊对记者说,他和家人哄了半天不见效果,脱了孩子的衣服一看,文文全身长满了红疙瘩。
原因|检查过敏原孩子对“细辛脑”严重过敏
“我们到医院问主治医生,他们说是病毒感染引发的过敏,把前两天使用的药物都停掉了,并且使用抗过敏药物进行治疗。”郑红磊向记者回忆说,使用抗过敏药物后,文文却没有好转。
“12月15日,我们带着孩子去漯河市某大医院检查过敏原。”李素华告诉记者,经过医生检查给出的结论是对细辛脑这种药物严重过敏。
“当时医生告诉我,细辛脑这种药物已被国家药监局严令禁止6岁以下儿童使用。”郑红磊告诉记者,他立即拿着诊断结果返回漯河市郾城区中医院讨说法。
“我们找到主治医生,他却称细辛脑的药品说明中显示为‘慎用’而不是‘禁用’。”郑红磊夫妇告诉记者,当时主治医生拿来了细辛脑的药品说明书,上面显示此种药物应谨慎使用,没有标明“严禁6岁以下儿童使用”。
李素华上网查询了有关细辛脑的信息。“细辛脑在2014年时就已经被国家药监局严令禁止6岁以下儿童使用。”李素华说,在网上查询信息时,她看到不少患儿因使用细辛脑造成严重过敏休克,甚至死亡的案例。
解释|6岁以下儿童禁用的“细辛脑”医院两年多来还在使用
李素华告诉记者,他们向郾城区中医院儿科主任反映过此事后,该院药剂科的医生经过查看发现,细辛脑这种药确实是两年前更新了药品使用说明。
“药剂科查明结果的当天,郾城区中医院就已经全面停止使用细辛脑这种药物。”郑红磊对记者说,如果不是文文发生了严重过敏,漯河市郾城区中医院恐怕至今还在使用细辛脑。
那么,这个细辛脑到底是什么呢?昨日下午,记者咨询了漯河市多个医院的儿科医生。他们说细辛脑是从中药石菖蒲中提取的中成药,具有止咳化痰和抗惊厥等作用。但是,是药三分毒,细辛脑本身也是有毒性的,对过敏体质的病人,会引起头晕、心慌甚至是休克。如果病人同时患有其他疾病,可能导致死亡。
2014年4月,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了《关于修订细辛脑注射剂说明书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细辛脑注射液“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喉水肿,严重者可导致死亡”,并要求“6岁以下儿童禁用。”
纠纷|医院愿赔5000元,家长不认同
“自从孩子出事以后,郾城区中医院的院长一直没有露面。在我与医院的领导协商赔偿问题时,该院一名姓王的院长也只承认是医院的责任,愿意赔偿5000元。”郑红磊告诉记者。
“孩子使用了禁用药会不会有后遗症,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事后到大医院做全面检查才放心。”郑红磊告诉记者,自从孩子生病后,他们全家人都没上过班,孩子的奶奶、姥姥等人每天都在观察孩子的情况,生怕再出现啥意外。
“我们已向患者承认错误、赔礼道歉,在我院花费的一切费用全免除。对相关科室主任和医生,已做出严厉批评。”昨晚,郾城区中医院院长李玉良,在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说,细辛脑这种药在临床应用多年,国家食药监总局下达“禁止六岁以下儿童使用”后,由于该药品生产供应商不予告知、医院相关科室学习、管理、沟通不力,才引发了此事。
李玉良介绍,该院不仅将患者的费用予以免除,还承诺报销患者在其他医院的费用,另给予5000元的赔偿。“患者家属要求赔偿的金额太大,双方产生了纠纷。”
李玉良表示,愿和患者家属就赔偿一事再沟通。
事发后,李女士对照处方发现,卫生院在嘉嘉输的第三瓶水中多开了一种药——“细辛脑注射液”。郭科长还介绍说,嘉嘉死亡之后,她发现确实有一些药品的说明书上没有更新,没有注明“6岁以下儿童禁用”。
事发后,新郑市卫生局成立调查组,认定卫生院存在明显过失。
慢性病的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应坚持按照医生推荐的药量服用,并定期随诊,根据病情及时调整,切忌擅自减量甚至停药。
在现实生活中,宝宝的许多用药问题其实都与药物的选择或使用不当有关。儿童不是缩小版的成人,他们的肝脏还没发育成熟,对药物的解毒能力不如成人;他们的肾脏对药物的清除能力也不如成人。
醒酒、解酒,是现代都市人群永远绕不开的一个话题,自从健康饮酒的观念被接受,如何破译出“解酒密码”,不光是饮酒人群,也是相关企业持久的一个期待。
换季的时候除了整理衣服,也应当整理家庭小药箱,发现变质或过期的药应及时处理。
5、针对黄体功能不全治疗的药物使用时间要超过上次流产的妊娠期限(如上次是在孕3月流产,则治疗时间不能短于妊娠3月)。6、有甲状腺功能低下,要保持甲状腺功能正常后再怀孕,孕期也要服用抗甲低的药物。
国家食药总局的调查认为,我国居民用药存在严重误区,迷信用药、错误用药的现象十分严重。专家建议,日常用药应避免“经验主义”,要详看药品说明书中的适用证、用法用量和不良反应,遵循医嘱,破除药物迷信。
最容易引起食管损伤的药物是四环素、维生素C、硫酸亚铁,这些药物均有腐蚀作用,服用时最好端坐或站立。这样既可减慢药物排空时间,延长药效,又可减轻对胃黏膜的腐蚀作用,提高疗效。
在服药期间,大家会关心吃什么食物会影响药效。服用驱虫药时,可以适当搭配一些富含纤维素的食物,如红薯、芹菜、韭菜、木耳、菠菜等,以增强肠道蠕动,促使虫体及时 随粪便排出。
这些食物和药物是"冤家"
如果药品说明书中没有注明餐前、餐后服药,医生一般会叮嘱患者在饭后服用。普萘洛尔(心得安)、螺内酯、氢氯噻嗪、呋喃妥因等药物也需要在饭后服用,因为食物可增加这些药物的生物利用度。
许多抗心律失常药物都可能在治疗过程中引发新的心律失常,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加重。抗心律失常药物之所以可能会导致心律失常,一方面由于药物的作用机理单一,无法实现整合调节;另一方面也由于药物的治疗剂量与发生副反应的剂量非常接近,难以把握。
人体温度在下午1点至4点达到峰值,比上午高约2摄氏度,肌肉最柔软,因而最适合参加锻炼。下午和晚上服用胃食管反流(烧心)药物,质子泵抑制剂效果比早上服用效果更好。很多哮喘患者发现,凌晨4点左右喘息最困难,其原因是炎症加重,呼吸道受阻更严重。
炎炎夏日,广州酷热。高温、强光、湿度大的夏季,也是药品和药材最易变质的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