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的日子迫在眉睫了,厦门湖里区和悦里的小菲却不但无法进入公立小学,甚至连进私立小学都希望渺茫,再找不到学校,就得离开父母独自回老家入学了。孩子的哭泣令人心酸:“妈妈,我想在厦门上学,我要和你们生活在一起!”(8月22日《海峡导报》)。小菲的困境,实为众多“新城里人”的共同噩梦;可这噩梦,难道一定是个无解之题吗?
小菲父母在厦工作生活十年、缴纳社保十年,在湖里区“四证齐全”——暂住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及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何以不得校门而入?照湖里区教育局的说法,是因为其父母虽然2002年起就在湖里区缴纳社保,可2011年后因工作变动,改到思明区缴纳社保了,不符合“最近两年在湖里区缴纳社保”的条件,因而失去了优先派位的资格。可湖里与思明同属厦门,本不该成为政策断层、孩子不得校门而入的理由。
很显然,“小菲式困境”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特区城市人口不断膨胀、优质教育资源供不应求的缘故。即使能够突破政策壁垒、多办几所学校,只要公立校与私立校、城区校与边远校依然差距悬殊、得不到同等的甘霖雨露,那么,就别指望入学难、择校热等问题会有根本改观。
无论增加教育资源,还是促进教育均衡,都需要较长时期持之以恒的努力和投入;可问题是,有能力调动社会资源、促进教育发展的那个群体,根本就无须考虑孩子入学问题,他们家孩子不会像小菲那样心酸哭泣,又哪来动力去做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呢?
可世上的事,只要决心大,办法总比困难多,要调动解决问题的积极性也并非绝无可能——设想一下,假如适龄儿童一律实行电脑派位确定学校,不论其家庭背景,也不论住在哪个区域,即使主事者的孩子也不能例外,那么,要避免自己的孩子“落难”,就只好一碗水端平,力促各校均衡发展,而不是数十年只集中打造那么几所“重点示范校”而置更多学校于不顾。可惜,在可预见的将来,这只是痴人说梦罢了。
可,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岂能一拒了之?“暂住”十年仍得不到市民待遇,无疑是文明之耻;适龄儿童无法在父母身边就近入学,更是民生之痛。无论从“民生工程战役”的角度,还是从创新城市管理的角度,这类“民生盲点”都不该再继续存在下去了。
(林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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