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外出农民工总量已超过1.5亿人,有相当多的农民工是举家外出,孩子随父母进入城市生活。预期五到十年内,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进城农民工子女数量还将稳步增加,教育问题日渐突出。
据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系教授段成荣测算,截至2005年,全国17岁以下的流动儿童约有2533万人。这些流动儿童中,很多就出生在父母就业的城市。以北京市为例,在全市数十万流动儿童中,29.4%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
据北京市教委统计,截至2005年底,北京市外来人口总量为357万人,在京需要接受义务教育的流动儿童为37.5万人。近年来,这一数字不断增长。业内人士估计,2010年北京市需要接受义务教育的流动儿童已超过50万人。
目前,对这些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中央政府的方针是“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目前政策上已没有障碍,但实践中,各种无形的限制和收费依然存在。在很多城市打工子弟学校就读的学生,并不能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同时,这些流动儿童初中毕业后,难以在流入地城市继续接受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更值得重视的是,如北京等特大城市,有关部门甚至认为,不能向流动人口子女开放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否则就会造成更多的农民工大量涌入。
近年来,北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数持续减少。预计到2010年,该市初中毕业生中,农民工子女数将超过本地户籍学生数。但是,目前北京市普通高中依然未向流动人口开放,而一些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外地学生,难以享有相关学费和生活费补贴。
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杨东平认为,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发展,未来一二十年,农村劳动力及其子女进城将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要解决流动儿童上学难问题,不能搞权宜之计,必须破除教育权的户籍限制,全面创新教育管理体制。
据杨东平分析,在保障流动人口教育权方面,城市政府的应对模式大体有三。
一是以北京等特大城市为代表,强调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流动儿童入学。由于这些地方就业机会多,外来人口增加较快,地方财政和教育机构压力较大,先是无所作为,此后则是以硬性控制为主,打压打工子弟学校,造成诸多社会矛盾。
二是以省会城市为代表,虽然强调以公办学校为主,但由于流动儿童多来自本省,所涉及的流入地、流出地政府的财政责任相对容易协调。与此同时,一些农民工子弟学校也有发展的空间,受到的打压也相对小一些,社会矛盾尚不突出。
三是以珠三角地区的城市为代表,由于其流动人口往往超过本地人口,地方政府不可能动用现有公办学校资源解决流动儿童上学问题,因此就顺势采取了积极鼓励外来人口自行办学、自行解决教育问题的政策,提供包括批地、解决教师户口等优惠政策,把打工子弟学校纳入民办学校管理。因此,在深圳、东莞等地,流动儿童的教育没有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
在杨东平看来,目前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最突出的矛盾是在北京等特大城市。在这些城市,出现了由公办学校包揽流动儿童的思路,这与国务院规定“以公办学校为主”并不一致。事实上,打工子弟学校,作为特定时期解决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一个补充,依然有存在的合理性。
目前,从北京和各地的现实看,虽然公办学校学生数量在减少,资源已经有所富裕,但流入地政府几乎没有能力包揽所有流动儿童的教育。实证调查发现,越是在大城市,公办学校实际接收流动儿童入学的比率越低。
这是因为,公办学校的布局、公办教育资源的分布特点,是按户籍人口规划和设置的,与流动人口的居住、生活并不一致。外来人口高度聚集在城乡结合部的少数村庄,但公办教育资源多集中于城区或远郊区,难以大量吸纳流动儿童入学。
由此,杨东平认为,特大城市应该面对现实,准确理解“以公办学校为主”解决流动儿童入学问题的政策,不能靠公办学校包揽天下,同时要把打工子弟学校等纳入当地正常的教育管理,多渠道保障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
最后,他建议,北京等特大城市,应尽快改变以户籍人口为中心的教育管理体制,代之以常住人口为中心的管理体制,把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并逐步向流动儿童开放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直至开放高等教育。
为此,可考虑通过试点,建立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券”制度,流动儿童持流出地政府发放的“教育券”到城市学校就读,在省市之间集中兑换教育经费。而城市则应建立市、区、镇三级政府分担流动儿童教育投入的机制,为流动儿童的教育平等提供充足的资源。
(杨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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