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旅游民宿到民宿旅游,反映了我省对民宿经济的重视和扩展。旅游民宿仅是民宿旅游的一部分,未来还大有可期。
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宿经济发展,首次明确了“民宿旅游”的法律地位,随着乡村游的兴起,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文化元素的民宿回应了旅游者的普遍需求。
然而,目前民宿法律地位不明确,在治安、消防、卫生等方面缺乏可执行的具体标准。为此,新条例增加了相关规定,在乡村和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等特定区域,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租赁他人住宅,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牧副渔生产活动,开办民宿,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
民宿的建筑、设施设备和经营服务应当具备必要的治安、消防和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有关部门应当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支持和促进民宿业发展,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2017年,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国家文旅部的部署及河南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紧紧紧围绕“小民宿—大产业”“小民宿—大市场”“小民宿—大联动”的指示精神,将乡村作为全域旅游发展的重中之重,将民宿作为重要的抓手。
明确提出“民宿发展争最快”的奋斗目标。《条例》将民宿旅游单列一章,目的就是强调和重视。《条例》中对于民宿发展过程中的办证问题、监管问题,都进行了详细阐述。
【法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从事民宿旅游,为旅游者休闲度假、游览观光或者体验乡村生活提供服务。
【法条】第五十六条规定,从事民宿旅游经营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民宿旅游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有关部门应当简化审批手续。
【法条】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许可已经营业的旅游民宿,应当于正式营业后三十日内向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夜幕降临,电影大道霓虹璀璨,热闹繁华的百年德化,今时重现。“像电影小镇这样的文旅新业态吸引了众多游客的目光,这给河南的文旅市场注入了新活力。”河南省社科院历史与考古研究所副所长唐金培介绍,近年来河南的文旅发展有很多新的亮点,夜经济也成为新的发展方向。
4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三场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了我省下一步将如何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行业回暖,扩大农产品品牌消费、文化旅游消费,以及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等热点消费举措。
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已经正式实施《河南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门对乡村旅游提出了要求,要求旅游业的发展与乡村振兴相结合,要打造特色旅游村镇。
即日起,映象网推出系列报道,从PC端、移动端传播,将文、图等传播方式融合,以《河南省旅游条例》实施为支点,透过景区、民宿、游客、旅游从业者、专家等多个方面展现全省旅游业的新变化。
3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旅游条例》新闻发布会。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姜继鼎就《河南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情况以及宣传贯彻实施等有关情况予以回应。
3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旅游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就《河南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情况以及宣传贯彻实施等有关情况予以回应。
发布内容:介绍《河南省旅游条例》立法情况以及宣传贯彻实施《条例》有关情况。
1月10日上午,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代省长尹弘作政府工作报告。
1月10日上午,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代省长尹弘作政府工作报告。
我省是农业大省,发展乡村旅游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多年的旅游实践证明,“三山一滩”区域内的修武、栾川、新县等不少地区,依托发展乡村旅游,走向了脱贫致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