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地铁"规矩"征求意见 车厢内吃东西最高罚500元

2013-08-01 06:45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郑州地铁"规矩"开始征求意见

郑州地铁"规矩"开始征求意见

  映象网讯(记者 刘长征/文 沈翔/图)地铁车厢里能不能吃东西?这个在许多已开通地铁的城市里争论不休的话题,如今摆在了郑州市民面前。

  昨天,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地铁运营方、乘客等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当然也包括车厢内禁食、宠物进入等规定。

  地铁晚点要及时公布

  如果地铁碰到晚点、客流过大、暂停营运的情况该怎么办?

  《征求意见稿》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依法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责任,应向乘客作出服务承诺并向社会公布。运营单位要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车运营时间,列车因故延误或调整首末班车运营时间的,应当及时告知乘客。

  在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严重影响运营秩序或者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征求意见稿》赋予运营单位采取控制客流的临时措施,但同时强调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碰到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等严重影响运营安全的情况时,运营单位可以暂停线路运营或者部分路段运营,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老人、学生优惠乘车

  目前,郑州地铁票价听证会正在筹备当中。《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地铁票价实行政府定价,运营单位应当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票价,不得擅自调整。

  无论地铁票价几何,郑州的老年人、儿童、中小学生都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优惠乘车待遇。残疾人持残疾人证件也可以免费乘车。这是《征求意见稿》为社会弱势群体送来的“福利”。

  当碰到地铁故障或者意外事件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乘客也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持当次有效车票要求运营单位按照购票金额退还票款,运营单位不得拒绝。

  乘客投诉 需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征求意见稿》规定,地铁运营单位和郑州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公布投诉渠道,接受乘客对运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运营规定的投诉,并应当自接受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乘客对运营单位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诉。对申诉的答复应当自接受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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